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春季招考 )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松江 區(qū) 龍騰 路 333 號 | |||
三、層次 | ■本科 □ 高職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yè)技術學校 | |||
五、分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及有關說明 | 2014年我校春季招生計劃總數(shù)60名,招收層次為本科,具體招收計劃如下: | |||
招收專業(yè) | 計劃人數(shù) | 備 注 | ||
電子信息工程 | 15 | 中美合作辦學 | ||
自動化(汽車電子工程) | 15 | 中美合作辦學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汽車工程) | 10 | 中美合作辦學 | ||
交通運輸(汽車運用工程) | 15 | 中美合作辦學 | ||
紡織工程 | 5 | |||
六、專業(yè)培養(yǎng)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不限 | |||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 |||
九、錄取規(guī)則 | (一)考試科目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語文、數(shù)學、外語統(tǒng)一文化考試。(二)錄取辦法 1、依據上海市教委文件精神,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招生。 2、凡報考我??忌?,語文、數(shù)學、外語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必須達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本科報考資格線。 3、學校根據報考生源的情況,劃定校投檔線。對達到我校投檔線上的考生,按志愿優(yōu)先原則,以文化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即按考生填報的專業(yè)順序投檔,先按第一專業(yè)錄取,只有第一專業(yè)未錄滿,才依次考慮第二、第三專業(yè),以此類推。同分情況,依次按數(shù)學、外語、語文分數(shù)高者優(yōu)先錄取。 4、符合市教委規(guī)定的各類政策加分對象,學校按規(guī)定執(zhí)行。 | |||
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中美合作辦學專業(yè)每生每學年15000元(滬價費[2004]30號、滬教委財[2003)36號)一般專業(yè)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教委財[2012]118號、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 |||
十一、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達到畢業(yè)要求,頒發(fā)上海工程技術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 | |||
十二、聯(lián)系電話 | 62750183 | |||
十三、投訴、監(jiān)督電話 | 67791256 | |||
十四、學校網址 | www.sues.edu.cn |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學校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guī)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guī)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學生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專項獎學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六、其他須知 | 1、被錄取考生須按要求及時到校辦理春季高考錄取確認手續(xù),錄取確認后的考生入學時間為當年九月。 2、中美合作辦學專業(yè)錄取考生不能申請校內轉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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