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
我于2007年7月畢業(yè),其中07年8月至08年7月在縣級私立幼兒園工作。后于08年8月至09年7月在縣級小學(xué)代課。又于09年9月至今,在一個體培訓(xùn)班任鋼琴、舞蹈老師。我先后三次在三個地方工作,能不能報考2010年公務(wù)員考試中所要求“2年以上工作經(jīng)驗”的崗位。如果能報考,怎樣證明。
文山的小李
回復(fù):可以累加工作時間,分別開各工作單位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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