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教育改革實施方案(試行)》(民大發(fā)〔2014〕12號)中生源獎學金、民族類專業(yè)志愿獎學金和新入學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的相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 生源獎學金。
1、申請對象。申請生源獎學金的新入學研究生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達到國家復試分數(shù)要求,復試合格并被我校錄取的非定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2)本科就讀高校符合第2條獎勵標準中“考生來源”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不包含所列高校設立的獨立學院。
(3)起始學歷為普通全日制本科,且獲得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2、獎勵標準:我校給予一次性入學獎勵。
考生來源 | 第一志愿錄取獎勵金額 | 調劑錄取獎勵金額 | 備注 |
985高校 | 10000元 | 5000元 | 985高校名單見附件一 |
211高校 | 6000元 | 3000元 | 211高校名單見附件二 |
博士授予權高校 | 3000元 | 1000元 | 本科相關學科有博士點,否則第一志愿錄取按“碩士授予權高?!豹剟睢?/TD> |
碩士授予權高校 | 2000元 | 本科相關學科有碩士點。 |
* 我校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的獎勵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
3、審核程序:
(1)生源獎學金的審核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學生申請、學院審核、學校審定”的程序進行。
(2)生源獎學金的評審工作在每年5月份進行,獲獎者名單在研究生錄取工作結束后統(tǒng)一確定。申請生源獎學金的考生向所屬學院提出申請,各學院負責本單位生源獎學金的申請受理、審核、匯總、報審等工作。研究生院和學校紀委監(jiān)察處負責裁決有關申訴、投訴、檢舉等事項。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承擔生源獎學金審定的事務性工作。
(3)申請人須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截止日期為5月15日):
①《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生源獎學金申請表》一份。(附件三)
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的《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生源獎學金申請表》上須加蓋本科就讀學院和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公章,以證明其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往屆生須提交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一份(學歷認證報告可通過教育部學信網(wǎng)上下載打?。?、學位證書復印件一份。
③考生來源為博士或碩士授予權高校的,須提交本科畢業(yè)學校博士或碩士招生簡章一份(可以在本科畢業(yè)學校網(wǎng)站下載)。
逾期仍不能提交以上材料,或者材料不全的,視為放棄申請。
申請人須確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在入學后須提交學位證書復印件一份。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4)各學院確定本單位獲獎考生名單后,應在學院網(wǎng)站上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填寫《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生源獎學金獲得者名單》,由學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5月30日前報送研究生院,同時報送獲獎者名單電子版。研究生院匯總后在全校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交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5)對生源獎學金審核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公示階段向研究生院或學校紀委監(jiān)察處提出申訴、投訴、檢舉。
(6)辦理了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手續(xù)的新生,其獲獎資格予以保留,復學后按規(guī)定程序領取生源獎學金。未報到入學或因故被取消入學資格的新生,其獲獎資格予以撤銷。
二、民族類專業(yè)志愿獎學金
1、評定對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民族類專業(yè)碩士研究生,達到國家復試分數(shù)要求并被我校錄取的非定向碩士研究生。該項獎學金涵蓋民族學、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政策、中國少數(shù)民族史、中國少數(shù)民族藝術、民族法學、中國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學6個二級學科專業(yè)。
2、獎勵標準:每生一次性獎勵2000元。
3、審核程序:
(1)民族類專業(yè)志愿獎學金的審核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學院審核、學校審定”的程序進行。
(2)評定工作在每年5月份進行,獲獎者名單在研究生錄取工作結束后統(tǒng)一確定。相關學院負責本單位民族類專業(yè)志愿獎學金的匯總、報審等工作。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承擔民族類專業(yè)志愿獎學金審核的事務性工作。
(3)獲獎名單確定后,應在學院網(wǎng)站上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填寫《中南民族大學民族類專業(yè)志愿獎學金獲得者名單》,由學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5月30日前報送研究生院,同時報送獲獎者名單電子版。研究生院匯總后在全校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交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4)對民族類專業(yè)志愿獎學金審核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公示階段向研究生院或學校紀委監(jiān)察處提出申訴、投訴、檢舉。
(5)辦理了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手續(xù)的新生,其獲獎資格予以保留,復學后按規(guī)定程序領取該項獎學金。未報到入學或因故被取消入學資格的新生,其獲獎資格予以撤銷。
三、新入學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
1、評定對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研究生達到國家劃定的普通計劃復試分數(shù)線,復試合格并被錄取的第一年可參評。其他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研究生第一年在西南大學進行基礎強化培訓,經(jīng)考核合格第二年入學后根據(jù)基礎強化培訓綜合成績評定。教育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非全日制培養(yǎng)研究生不在評定對象內。獲得資助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獎勵標準:
等級 | 比例 | 獎勵標準(元/人·年) | 備注 |
一等獎學金 | 20% | 8000 | |
二等獎學金 | 40% | 5000 | |
三等獎學金 | 20% | 3000 |
3、評定程序:
(1) 新入學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定工作在入學考試的復試、擬錄取階段進行。根據(jù)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科研潛力等確定獲獎人員名單及等次。獎學金評定以推免生和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優(yōu)先為原則,破格錄取的研究生第一年不參與學業(yè)獎學金的評定。
(2) 調劑錄取到我校的考生第一年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以統(tǒng)考科目成績加上復試成績進行評定,具體評定實施細則由各學院招生工作小組自行制定。
(3) 新入學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獲獎者名單在研究生錄取工作結束后統(tǒng)一確定,在寄發(fā)錄取通知書時同時寄發(fā)獲獎通知書。
(4)培養(yǎng)單位確定本單位獲獎考生名單后,應在學院網(wǎng)站上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填寫《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獲得者名單》,由學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于5月30日前報送研究生院,同時報送獲獎者名單電子版。研究生院匯總后在全校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交由學校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批。
(5)對新入學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公示階段向研究生院或學校紀委監(jiān)察處提出申訴、投訴、檢舉。
(6)辦理了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手續(xù)的新生,其獲獎資格予以保留,復學后按規(guī)定程序領取學業(yè)獎學金。未報到入學或因故被取消入學資格的新生,其獲獎資格予以撤銷。
附件1:985高校名單
附件2:211高校名單
易賢網(wǎng)溫馨提示:
《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生源獎學金申請表.doc》來源于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 ,最近更新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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