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表:憑準考證、身份證在205室李老師處領取《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登記申請表》(草表)。
2.填表:領表后到一樓會議室填寫表格。
3.初審:考生將填寫好的表格及按規(guī)定上交的材料交205室初審。
4.交費:初審合格后憑表格到204室林老師處繳畢業(yè)審定費50元。
5.復審:交費后憑交費收據及畢業(yè)登記表到208室趙老師處進行電腦程序復審。
6.核對復查:電腦復審通過后,打印出《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生登記表》(正表),考生必須將本人的所有信息認真核對,若有差錯,即刻更正,尤其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7.填寫正表:《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登記表》(正表)的填寫分三個欄目:第一,學習培訓簡歷欄,從初中填寫到現在的自學考試,只填學習簡歷,不填工作簡歷。第二,個人鑒定欄,要求考生在自學考試期間對本人的思想、學習情況及工作表現作200字左右的總結。第三,單位鑒定欄,要求考生工作單位對考生思想、工作表現作50字以上的評價,并蓋章,不能用“同意本人鑒定”或“同意畢業(yè)”等簡單評價,若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居委會來進行評價蓋章。本表所有欄目填寫一律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8.交表:填寫好的正表于6月4日前上交至蕭山區(qū)教育考試中心205室。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