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政策里說:
考生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申論成績+公安基礎(chǔ)知識成績+筆試加分)/4]×50% +(面試成績×50%)
如果只考行測+申論(不算加分)就=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申論成績/2+面試成績×50% 對嗎?謝謝!
回復:不對,報考普通公務(wù)員崗位人員的考生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申論成績+筆試加分)/3]×50% +(面試成績×50%),沒有筆試加分則筆試加分項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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