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放寬條件地區(qū)的期限
來源:易賢網(wǎng) 閱讀:3546 次 日期:2010-04-09 13: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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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師您好:

我在網(wǎng)上看到去年云南省司法廳公告關于報名政策的部分內(nèi)容:“依據(jù)《司法部關于確定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意見》(司發(fā)通〔2007〕38號),云南省共有119個縣(市、區(qū))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yè)??茖W歷,這一政策的適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qū)的具體名單可在云南國家司法考試網(wǎng)站查詢(網(wǎng)址:http://www.yngjsfks.gov.cn)。

在此請問:是否意味著2011年12月31日以后“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yè)??茖W歷這一政策”將煙消云散!

回復:這個還無法肯定,要等國家司法部通知。

更多信息請查看2025年國家司法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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