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上是這樣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3月,計算基數(shù)為“月”(典型例子:2009年4月30日參加工作至2010年3月1日解聘的人員,算工作了12個月,視為有1年工作經(jīng)歷;而2009年4月30日參加工作至2010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員,僅算工作了11個月,不視為有1年工作經(jīng)歷)。
我想請問老師,月份的計算是算月頭還是月尾啊?我的工作時間是2008年7月16日——2009年3月1日,這個算幾個月?然后我又從2009年3月4日——2010年3月1日簽了一次合同,一次算幾個月,第二次又算幾個月?兩次累加夠兩年工作經(jīng)驗了嗎?第急盼回復,謝謝老師
回復:一個月只要有一天就視為有一個月的工作經(jīng)歷,你的第一次有9個月,第二次有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