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技師學院公開招聘教師筆試、試教(說課、實操)等環(huán)節(jié)工作已結(jié)束,根據(jù)《湘潭技師學院2014年公開考試聘用事業(yè)單位教師公告》的規(guī)定,胡宏等3名同志進入體檢程序,現(xiàn)將體檢名單公告如下:
胡宏、王艷、陳思
一、體檢時間:2014年6月9日上午
集合時間:2014年6月9日上午8:00
二、集合地點:江麓廣場(華融湘江銀行旁)
三、體檢標準
體檢標準參照國人部發(fā)〔2005〕1號、國人部發(fā)〔2007〕25號、人社部發(fā)〔2010〕12號、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實施。
四、體檢對象注意事項
1、體檢對象受檢前禁食8-12小時,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日不能吃早餐,抽取血樣后統(tǒng)一就餐;
2、體檢工作進行期間不得攜帶、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
3、體檢費用自理,檢前按醫(yī)院的收費標準交付;
4、攜帶筆試時的準考證和身份證,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張;
5、務必準時到達集合地點,無故缺席或遲到者,按自動放棄體檢資格處理,一切后果自負。
6、聯(lián)系電話: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五、體檢紀律要求
1、按要求填寫體檢表中由本人填寫的部分。體檢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虛作假或隱瞞事實情況,致使體檢結(jié)果失真的,作體檢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資格處理。
2、服從體檢工作人員的指揮,體檢過程中應按組統(tǒng)一行動,不得掉隊,不得混入其他組參檢,不得中途退場。
3、不得擾亂體檢秩序,不得高喧嘩、大吵大鬧,體檢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應通過正當途徑解決。
4、體檢工作進行期間不得攜帶、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
5、體檢對象對當場能做出結(jié)論的體檢項目有質(zhì)疑的,應在本項目檢查過程中提出異議,并當即由醫(yī)生進行檢查且確定結(jié)果。
6、應自覺接受規(guī)定項目和專項檢查。體檢對象在體檢中拒絕接受規(guī)定項目或?qū)m棛z查的,按放棄體檢資格論處。
7、家長、親友無關人員不得隨從前往體檢醫(yī)院。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湘潭技師學院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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