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修文縣2014年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筆試排名及資格復審的通知
來源: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 閱讀:1106 次 日期:2014-06-11 14: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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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修文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我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的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文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筆試排名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筆試最低合格分:60分

三、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6月16日、1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資格復審地點: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錄調(diào)科。

四、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1、畢業(yè)證書(2014屆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原件。留學歸國人員報考,除須提供以上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和證明材料。

2、報考定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招聘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縣級及以上“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書原件。

3、報考定向“本縣居委會成員”招聘崗位的人員,須提交所屬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黨委出具的書面證明(需注明從事居民委員會工作時間、是否在崗等)和戶口簿。

4、報考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崗位的人員須提供《退伍證》、戶口簿原件。

五、資格復審的要求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如考生未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咨詢電話:0851-2329814(修文縣招聘辦公室)

監(jiān)督電話:0851-2326910(修文縣紀委監(jiān)察局)

修文縣招聘辦公室

2014年6月10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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