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2014年度費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面試資格審查工作(不含衛(wèi)生類護理學專業(yè)崗位),根據《2014年度費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現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簡章的要求,筆試結束后,對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本次面試資格審查范圍為綜合類、普通教師類、衛(wèi)生類(不含護理學專業(yè)崗位),衛(wèi)生類護理學專業(yè)崗位資格審查待筆試成績公布后另行通知。本次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查、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
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縣事業(yè)單位招聘主管機關指定的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并繳納面試考務費。
未按規(guī)定時間向資格審查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或資格審查通過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面試考務費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含),按筆試成績和規(guī)定的比例依次遞補。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二、時間地點
(一)時間
現場面試資格審查共一天半,時間:6月18日(9:00-12:00,14:00-17:00),19日(9:00-12:00)。
參加現場面試資格審查,因材料不齊,需要補充材料的截止到:6月19日17:00。
遞補時間:6月20日-23日(9:00-12:00,14:00-17:00)。
現場面試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繳費時間:6月18日-19日(9:00-12:00,14:00-17:00)。
遞補通過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繳費時間:6月20日-23日(9:00-12:00,14:00-17:00)。
(二)地點
面試資格審查地點(詳見附件1):費縣教育局(費縣縣城和平路2號,和平路與站前路交匯處路東)。
三、應聘人員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須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有效期內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正面、背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2、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2014年臨沂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
4、與報名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張(背面須標注姓名)。
5、《2014年度臨沂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表》(樣表見附件2)
應聘人員未下載打印或丟失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的,可于6月14日-23日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
(二)須提供審核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1、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學歷證書或畢業(yè)院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含學校蓋章的學習成績單)。
2、非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畢業(yè)證和學位證(須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的,須同時提交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
3、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三)除提供上述相應材料外,下列應聘人員還應根據情況提供如下材料
1、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非應屆畢業(yè)生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戶口簿(或有效期內帶照片戶籍證明)或生源所在縣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生源地證明(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聘人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服務基層項目定向招聘崗位的在臨沂服務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臨沂駐軍隨軍家屬定向招聘崗位的、招聘崗位不限戶籍的,不用提供戶口簿或生源地證明材料)。
2、中央、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關材料外,還應填寫《應聘基層服務項目定向崗位人員資格審查登記表》(樣表見附件3),并出具以下材料: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考核材料應說明服務起止年限,考核結果要明確到年度。
3、應聘臨沂駐軍隨軍家屬定向招聘崗位的,還須同時提交駐臨沂部隊軍官的軍官證、結婚證、駐臨沂部隊提供的隨軍家屬身份證明(證明需注明軍官姓名、隨軍家屬姓名及身份證號、家屬隨軍時間,加蓋臨沂軍分區(qū)政治部公章)。
4、應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的,還須同時提交入伍通知書、退伍證。
5、未就業(yè)的師范類畢業(yè)生應聘非普通教師類崗位的,須同時提交生源所在縣區(q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材料。
6、在職人員應聘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7、實行人事代理的,還須提交由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代理證明信。
8、定向、委培畢業(yè)生應聘的,須提供定向、委培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信。
9、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4年5月5日為截止日期。
10、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應聘普通教師類崗位的,應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以上證書、學校招生辦公室出具的師范類畢業(yè)生證明、學校出具的畢業(yè)后可取得何種種類及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明。非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應聘普通教師類崗位的,可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以上證書、學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會計從業(yè)證書、醫(yī)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技師資格證書、學位證等。
11、招聘崗位要求研究生以上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不能體現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及研究方向的,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學校加蓋公章的研究生畢業(yè)論文等);對大學階段所學專業(yè)有要求的,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相應專業(yè)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招聘崗位要求高中起點的,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高中畢業(yè)證)。
(四)其他
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除戶口簿、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就業(yè)推薦表、服務證、軍官證、結婚證、入伍通知書、退伍證、資格證、《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等證件原件審查后交還應聘人員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用人單位暫存。
四、其他注意的問題
《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和地點,將于面試資格審查后在網上公布,請廣大應聘人員注意瀏覽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信息,保持所留聯系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請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提前準備好面試資格審查材料,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未按照本公告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棄權。
中共費縣縣委組織部
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13日
附件1:2014年度費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審查地點
附件2:2014年度臨沂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表
易賢網溫馨提示:
《應聘服務基層項目定向崗位人員資格審查登記表.doc》《2014年度臨沂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表.doc》來源于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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