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一所教師教育領先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是國務院批準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首批開展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試點的院校之一。根據(jù)國務院學位辦有關文件規(guī)定,我校2014年面向全國招收在職人員攻讀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
一、報考條件2011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和其他中等學校的文化基礎課專任教師或管理人員,以及省、市、區(qū)、縣教育研究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中有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的教研員。以上不含各類培訓學?;蚺嘤栔行墓ぷ魅藛T??忌鐚Ρ救藞罂紬l件的工作單位類別有疑問,應在網上報名前咨詢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忌鐚Ρ救藞罂紬l件的學歷有疑問(黨校學歷、軍隊學歷、師資培訓“三結合”類),應在教育部網站的學歷認證系統(tǒng)辦理認證,可以先咨詢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二、招生領域設教育管理、學科教學(思政、語文、數(shù)學、物理、化學、英語、歷史、地理)、現(xiàn)代教育技術、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設特殊教育學、言語聽覺康復科學方向)共12個領域。特殊教育領域設研究方向,其他領域均不設研究方向。其中,現(xiàn)代教育技術領域招收中小學信息技術課程專任教師和從事相關工作的教育教學管理人員。
我校實行在招生院系內按領域統(tǒng)一招生,招生目錄中各院系的“招生限額”欄內數(shù)字為擬錄取數(shù)(供參考),待考試成績公布后,學校再綜合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及招生計劃、學校發(fā)展及辦學條件、考后生源情況等,對最后招生計劃做適當調整。
三、報名辦法采取網上報名與現(xiàn)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一)網上報名
符合以上報考條件的考生,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10日訪問“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位網網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考生登錄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照信息平臺說明和要求注冊、上傳本人近期電子照片、提交報名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及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報名登記表》。
考生上傳的本人近期電子照片,采用中國護照證件照片標準,具體要求見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頁本文所在欄《華東師范大學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全國聯(lián)考報考辦法》(以下簡稱《報考辦法》),該電子照片將在《報名登記表》、《資格審查表》、準考證、成績單、學位證書上使用。
(二)現(xiàn)場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014年7月11日至14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滿足報考條件的最高學歷和學位證書,以及《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報名登記表》,到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xiàn)場確認點(網上報名成功后得到的具體地點信息提示),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現(xiàn)場確認和考生簽字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網報時填報信息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所有報名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xiàn)場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只完成網上報名但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的,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三)準考證下載
考生可于2014年10月16日后登錄信息平臺下載準考證。
四、資格審查根據(jù)文件規(guī)定,對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查,由招生單位在全國聯(lián)考考試成績發(fā)布后進行。具體要求如下:全國聯(lián)考成績發(fā)布后,我校會確定各類別領域的復試分數(shù)線(屆時見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頁公告),達到我校公布的復試分數(shù)線的考生登錄信息平臺,下載、打印本人《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資格審查表》(樣表見《報考辦法》),本人簽名后將該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審查表的“考生工作單位省級主管部門推薦意見”欄不需辦理)。
達到我校公布的復試分數(shù)線的考生,攜帶資格審查表、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復印件在指定時間來我校進行資格審查,此前請勿將此材料郵寄至我校。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報考辦法實行先報考后資格審查,請所有報考者在網上報名前嚴格自審,如因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而未被我校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入學考試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
(一)初試(即全國聯(lián)考)
1.考試時間:2014年10月26日,具體時間安排見《報考辦法》。
2.考試地點:由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確定,具體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3.考試科目:英語(學科教學(英語)的考生考英語二)、教育學和心理學綜合(合并為一門科目)。
(二)復試
達到我校公布的復試分數(shù)(聯(lián)考)線的考生,參加由我校組織的復試,時間約在2015年1月,內容包括:政治理論筆試(復習要點約2014年12月下旬見本文所在欄網頁通知)、專業(yè)基礎課筆試及專業(yè)綜合面試。復試具體時間、具體內容、是否差額、考試費交付等信息,屆時見本文所在欄網頁通知。
六、成績查詢聯(lián)考科目成績一般于2014年12月中下旬可以查詢,我校不再單獨寄發(fā)聯(lián)考成績單,考生請屆時登錄學位網查詢聯(lián)考科目成績。
七、錄取工作我校自主確定錄取分數(shù)線,擇優(yōu)錄取。各領域的錄取名額,我校將根據(jù)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的辦學條件、考生的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等具體情況確定。復試主要對考生的思想品德、專業(yè)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學校視不同情況,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終止學業(yè)。
我校歷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復試分數(shù)與調劑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網頁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欄目中查詢。
八、培養(yǎng)方式與學位授予(一)培養(yǎng)方式
半脫產:集中二個暑假在校進行課程學習。
(二)學位授予
通過規(guī)定的課程考試和學位論文答辯者,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可授予教育碩士學位。
(三)其他
我校與報考者單位不簽署培養(yǎng)協(xié)議,學習期間不可將戶口、檔案、人事等關系轉入我校,在讀期間的學費、工資、福利待遇、醫(yī)療等費用均由報考者與所在單位商定承擔,報考者不列入學校的就業(yè)范圍。
九、各領域招生限額、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一)全國聯(lián)考科目及考試大綱
學位類別 | 聯(lián)考科目 | 考試大綱 |
教育碩士 | 英語 |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lián)考英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其中,學科教學(英語)專業(yè)方向使用《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全國統(tǒng)一(聯(lián)合)考試大綱(英語二)》(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
教育學和心理學綜合 | 《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全國統(tǒng)一(聯(lián)合)考試大綱及指南》(教育學、心理學)(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
*欲購考試大綱的考生,可與北京師范大學碩博考研書店聯(lián)系購書(網址:http://www.bsdky.com;電話:010—58802068)。
(二)各領域招生限額、復試專業(yè)基礎課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招生領域(領域代碼) | 招生限額(人) | 專業(yè)基礎課考試科目 | 參考書目 | 培養(yǎng)院系 |
教育管理 045101 | 30 | 教育管理學 | 《新編教育管理學》,吳志宏、馮大鳴、魏志春,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年 | 公共管理學院 |
學科教學(思政) 045102 | 10 | 思想政治學科教學論 | 《思想政治教育學》,吳鐸、夏國乘,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年出版 | 政治學系 |
學科教學(語文) 045103 | 25 | 語文教育學 | 《新編語文課程與教學論》,倪文錦,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6年 | 中國語言文學系 |
學科教學(數(shù)學) 045104 | 25 | 高等數(shù)學 | 《高等數(shù)學》,丁大公、柴俊等,科學出版社,2007年 | 數(shù)學系 |
學科教學(物理) 045105 | 15 | 物理教學論 | 《物理教學設計》,陳剛著,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年 | 物理學系 |
學科教學(化學) 045106 | 10 | 大學普通化學 | 普通化學原理(第三版),華彤文等,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 | 化學系 |
學科教學(英語) 045108 | 30 | 綜合英語 | 《綜合英語教程》3-6冊,主編鄒為誠,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第三版) | 外語學院 |
學科教學(歷史) 045109 | 10 | 學科教學論 | 1、《歷史課程與教學論》,聶幼犁,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9月; 2、《歷史課程與教學論》,朱煜,東北師范大學出版社,2005年1月 | 歷史學系 |
學科教學(地理) 045110 | 10 | 中國地理 | 1、《中國自然地理》(第三版),趙濟,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5月; 2、《中國經濟地理》(修訂版),李振泉、楊萬鐘、陸心賢,華東師大出版社,1997年7月 | 地理科學學院 |
現(xiàn)代教育技術 045114 | 15 | 教育技術學基礎 | 《教育技術學導論》(第2版),尹俊華,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 教育科學學院 |
學前教育 045118 | 10 | 兒童發(fā)展理論 | 《兒童心理發(fā)展理論》,王振宇著,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0版 | 學前教育與特殊教育學院 |
特殊教育 045119 (分設兩個方向:1.特殊教育學,2.言語聽覺康復科學) | 10(各方向擬招5人) | 特殊教育學 | 1、《特殊教育學》,方俊明,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年; 2、《特殊教育概論》,劉春玲、江琴娣,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8年 | 學前教育與特殊教育學院 |
言語聽覺康復科學綜合 | 1、《言語障礙評估與矯治》,黃昭鳴、杜曉新等,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6年; 2、《聽覺功能評估標準及方法》,孫喜斌、黃昭鳴、劉巧云,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7年 |
注:1.報考特殊教育領域考生須在網上報名的備注欄填入研究方向,如不注明,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
2.往年專業(yè)基礎課試卷:考生本人或托人到我校閔行校區(qū)或普陀校區(qū)圖書館復印室復印或購買(無參考答案),具體請見我校圖書館網絡鏈接http://www.lib.ecnu.edu.cn/service/exam_paper.php,電話:021-62233708;021-54342719。
3.考試大綱和參考書:考生自行購買。
4.輔導班:我校不舉辦考研輔導班。
十、學習年限、學費及開學時間地點(一)學習年限
基本學習年限為2.5年。
(二)學費
全部學費為3萬元(不含書費、資料費、住宿費等),分兩次交納,每次1.5萬元。
(三)開學時間、地點
2015年暑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報到地點一般為我校中山北路校區(qū)。新生報到等教學安排,參見我校教育專業(yè)學位管理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pde.ecnu.edu.cn。
十一、聯(lián)系方式部門: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電話:021-54344721
網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qū)東川路500號,華東師范大學辦公樓318室320室
郵編:200241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間,國家和學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規(guī)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會有通告,并遵照執(zhí)行,務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網頁最新通知。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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