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今年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工勤人員的資格復審工作已全部結束,對各職位擬入闈面試人員已向社會公示。但在確定入闈面試人員的工作中,因工作人員漏審,把第39職位資格復審人員應為黃馨馨考生(筆試成績?yōu)?8.57分),誤遞補為潘圣考生(筆試成績?yōu)?5.94分)?,F(xiàn)經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不再遞補潘圣考生,如黃馨馨考生通過資格復審后,則確定為擬入闈面試人員。
特此更正,在此之前給考生帶來的誤解深表歉意,敬請諒解。
黎平縣招考辦公室
2014年7月9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