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關于報送2014年度教師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審材料的通知
巴教函〔2014〕214號
各縣(區(qū))教育局,市教育直屬學校:
按照市職改辦要求,2014年度教師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定于今年12月上旬進行?,F(xiàn)將報送評審材料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和對象
黨校、師范學校、教師進修學校、技工學校、普通中小學、幼兒園、職業(yè)中學、成人中、初等文化技術學校,以及上述各類民辦學校和其他教育事業(yè)單位中申報的講師、中學一級教師、中學實驗師、小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
二、推薦要求
各單位推薦申報講師、中學一級教師、中學實驗師、小學高級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政策要求和川人辦發(fā)〔2005〕57號、川人辦發(fā)〔2005〕290號文件要求,堅持評聘結合,堅持正確的職稱導向,堅持向一線教師和農村邊遠學校教師傾斜,按照“重師德、重能力、重業(yè)績、重貢獻”的原則,充分體現(xiàn)中小學教師職業(yè)特點,充分考慮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yè)性、實踐性、長期性,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引導和鼓勵廣大教師立足本職崗位,立德樹人,愛崗敬業(yè),不斷提高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切實將確有真才實學,師德高尚,教書育人成績顯著,專業(yè)技術水平已達到任職條件的同志推薦出來。
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要嚴格按照個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推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職改部門逐級審查的程序進行申報。申報者須簽訂誠信承諾書,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弄虛作假的,將嚴格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各單位要切實履職,堅決把好審查關,重點審核個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重點核準個人身份等重要個人信息和資格條件;要嚴格按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規(guī)定開展職稱評審推薦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實際完善本單位的具體評價標準條件和評審機制,堅持業(yè)內評審和同行評價,完善專家評審制度,評審專家要具有權威性、代表性,規(guī)范評審推薦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標準條件,保證評審質量;要堅持公示制度,就推薦條件、程序、名額和推薦結果通過張貼公告等方式在校內公示。要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高度重視群眾的來信、來訪,特別是對實名舉報和群體性來信來訪,要認真調查核實所反映的情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對履行職責不到位、資格審查和標準條件把關不嚴、評審推薦程序不規(guī)范的單位,要限期整改;對情節(jié)嚴重或有違紀行為的單位,要點名予以通報批評,出現(xiàn)大面積上訪舉報的,將對該縣(區(qū))教育局分管領導進行誡勉約談,并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人追責問責。
三、評審材料的要求
1.凡申報評審的講師、中學一級教師、中學實驗師、小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均應提交以下材料:
(1)《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以下簡稱《評審表》)一式一份;
(2)《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3)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如最高學歷學位獲得時間未達到規(guī)定的任職年限或最高學歷學位的專業(yè)與申報學科不一致的,還應提供合格學歷學位或者下一級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屬于1993年12月31日以前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未達到規(guī)定學歷,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高中、初中教師,還須提交本人的相關《專業(yè)合格證書》;
(4)取得現(xiàn)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文件或證書的復印件一式一份;
(5)現(xiàn)任專業(yè)技術職務首次聘任文件或證書的復印件一式一份;
(6)任現(xiàn)職以來(至少近三年來)的年度考核表或任職屆滿考核表復印件一式一份。
(7)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等級考試合格證明復印件一式一份。屬川職改〔2000〕9號文規(guī)定,可不參加計算機考試的人員,應填寫《四川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免試審批表》,并提交相應的佐證材料;
(8)近三年《繼續(xù)教育證明書》(即教師繼續(xù)教育學時證明書、教育技術能力培訓合格證書、教師職業(yè)技能培訓三等級檢測合格證書、遠程非學歷培訓合格證書、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公需科目培訓合格證、教師“三新、一德”培訓合格證書等)復印件一式一份;
(9)普通話等級證書復印件或免試證明一式一份;
(10)反映本人學識水平、工作能力、業(yè)績貢獻的業(yè)務工作總結一式一份;
(11)任現(xiàn)職以來,出版、發(fā)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學術水平的本專業(yè)、本學科的主要論著(含教材)、論文、研究報告、經(jīng)驗總結及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復印件各一式一份。如系集體完成,應由合作者或課題負責人出具申報者所承擔的內容或所起作用的書面證明材料。如系教研、教改經(jīng)驗交流文章應注明在何種范圍內交流;
(12)任現(xiàn)職以來承擔及完成教學和實驗(含公開課、觀摩課、研究課、課題研究)、指導和培養(yǎng)青年教師等工作情況的印
證材料,以及榮獲縣級以上榮譽稱號證書、獎狀的復印件各一式
一份;
(13)中小學校級干部還須提交《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擔任中小學校級干部一年及以上者,還須提交《普教系統(tǒng)校級干部繼續(xù)教育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14)《巴中市教育系統(tǒng)2014年申報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送審花名冊》,由縣(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用A3紙打印,縣(區(qū))人社局分管局長、教育局分管局長簽字并蓋教育局、職改辦公章一式二份報市教育局;
(15)《巴中市申報評審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情況簡表》(以下簡稱《簡表》,用A3紙打印,申報人確認簽字,學校復核并加蓋公章)一式一份;
(16)報送破格、直接申報等非正常晉升的各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材料時,需按《報送破格、直接晉升評審等非正常晉升專業(yè)技術職務的材料要求》提交材料。
2.除《送審花名冊》和《簡表》外,其余所有材料用A4紙打印,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須為紅色。材料書寫潦草或復印件字跡不清而影響辨認效果者,后果自負。
四、答辯
凡需答辯的人員(答辯的范圍和對象,按川教職改辦[2005]7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均須參加評委會統(tǒng)一組織的答辯。
答辯內容的重點是所任學科(專業(yè))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學識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專業(yè)領域的改革、發(fā)展動態(tài)等,答辯與評審同時進行。答辯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材料報送和包裝要求
1.申報人的《簡表》、以及“個人業(yè)績貢獻”和師德考核結論意見應在所在學校(單位)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
作日,公示情況及結果要在《評審表》“所在單位推薦意見”欄,
以及《簡表》的“公示情況”欄加以注明。
2.根據(jù)原省人事廳、省教育廳川人辦發(fā)[2005]290號的要求,申報人的“師德考核情況”、“班主任和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情況和業(yè)績”,以及“支教工作的情況”須在《評審表》“年度及任職期滿考核結果”欄中注明。
3.專業(yè)技術職務必須按申報人的人事(檔案)隸屬關系逐級進行申報、推薦。
4.申報材料必須用標準牛皮紙檔案袋包裝,每人一袋,檔案袋上粘貼填寫好的《巴中市申報教師中級職務材料清單》(以下簡稱《清單》)。
5.申報者的職稱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復印件或免試審批表、相關證書復印件(身份證、現(xiàn)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文件或證書、現(xiàn)任專業(yè)技術職務首次聘任文件或聘書、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校長崗前培訓證書或者提高培訓證書)等要按上述順序粘貼在《評審表》的封二上。
6.凡按規(guī)定需參加答辯的人員,須用紅筆在《清單》上“答辯(紅筆標識)”處醒目地注明“答辯”字樣。
7.對所有申報人員的相關材料,推薦單位要落實專人負責審核。經(jīng)審核無誤的,審核人要在《簡表》上簽名確認。對所有復印件均須由縣(區(qū))教育局審核人簽字,注明“原件已審,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注明審核時間,加蓋縣(區(qū))教育局行政公章。對未按要求提交的申報材料,不參加評審。
六、其它事項
1.各單位教師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應嚴格控制在上級人事部門對單位的專業(yè)技術崗位數(shù)的限額內,在報送申報材料
時,須提交縣(區(qū))人事(職改)部門專業(yè)技術崗位空崗情況的
專題報告。
2.所有應答辯的人員均須參加答辯。
3.申報中級職務任職資格材料務必2014年11月30日前及時報送市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4.評審材料不齊、不規(guī)范、未按要求報送以及未按規(guī)定參加中小學校長崗位培訓或提高培訓的中小學校級干部、職稱計算機考試未合格者,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巴中市教育局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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