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于2005年9月到縣公安局從事協(xié)警員工作,后又于2009年12月被用人單位解聘,這種情況,開具基層工作經驗證明,怎么開?是要開成網上發(fā)布的統(tǒng)一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還是可以開成其它的哪種樣式?
回復:單位證明或者辭職、辭退證明,只要說明工作單位、工作起止時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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