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各縣(市、區(qū))公務員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人事勞動局),市直有關單位人事(干部)科:
為幫助新錄用的公務員盡快進入工作角色,初步掌握機關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培訓規(guī)定(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行政機關公務員初任培訓工作的意見》(閩人發(fā)〔2010〕74號)的精神,經研究,決定舉辦第23期泉州市公務員初任培訓班?,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2013年全市新錄用尚未參加初任培訓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公安干警)。
二、培訓時間、地點
本期培訓班分兩批培訓。參加第一批培訓學員于2014年10月15日上午報到, 10月15日至10月30日集中脫產參加學習培訓;參加第二批培訓學員于2014年11月3日上午報到,培訓時間為11月3日至11月18日。
報到及培訓地點:泉州市委黨校清源校區(qū)(原泉州行政學院內)。
地址:泉州市北門外潭尾(博東路),乘坐15路公交車直達(軍休所站下)。
聯(lián)系人:鄭冠輝 聯(lián)系電話:13960235235
三、培訓費用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下發(fā)的閩價費〔2008〕372號文規(guī)定,參訓人員應繳交培訓費216元、考試費50元、教材資料費54元,合計320元,食宿費用自理。
四、其它事項
1.請有關單位按本通知要求,精心組織,參訓人員參加培訓。學員培訓期間不承擔所在單位的工作。
2.參訓人員隨帶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張。
3.學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其培訓情況登記在公務員培訓證書上,培訓期間的學習成績和鑒定意見存入個人檔案。初任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的依據,對未經初任培訓或培訓考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轉正定級;不服從所在單位安排參加初任培訓的,當年年度考核不得定為稱職及稱職以上等次。
附件:泉州市公務員初任培訓第23期學員名單詳情請查看:http://www.fjqz.gov.cn/9CEA2D0DF0DA200166CD2760C9A9D1E9/201410/09164806i5vl.html
泉州市公務員局 泉州行政學院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