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畢業(yè)的學生,在考完公務員筆試之后以為考不上了就找了份工作在學校任教并和學校簽了一年的試用期協(xié)議。但是現(xiàn)在又知道進入了公務員面試,在資格復審的時候要求單位開一份同意報考的證明才能參加面試,現(xiàn)在學校不給開證明,也不讓走,提出自動放棄面試時間也來不及了,請問有什么解決的辦法嗎?
回復:我認為用離職證明,請你必須聯(lián)系人事局咨詢?yōu)闇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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