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護士資格考試第十章癔癥病人的護理-治療原則
來源:易賢網 閱讀:973 次 日期:2014-10-29 17: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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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期充分治療:對防止癥狀反復發(fā)作和疾病的慢性化十分重要。

初次發(fā)病者:合理的解釋,配合理療和語言暗示,可取得良好的效果。

病程已數(shù)周,有反復發(fā)作傾向者:宜根據(jù)病情制訂精神治療與藥物和物理治療相配合的整體治療計劃。

2.避免反復檢查:在診斷基本明確以后,應盡可能避免反復檢查,過多的、不必要的檢查往往會使病情進一步復雜化。

3.避免環(huán)境中的不良暗示:

在接觸病人和治療過程中應避免環(huán)境中的不良暗示。

4.消除病因:本病是一類容易復發(fā)的疾病,及時消除病因,使病人對自己的疾病性質有正確了解,正視存在的個性缺陷,改善人際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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