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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wèi)生學院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專業(yè)、生物制品學專業(yè)2015年博士生招生將實行“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根據廈門大學2015年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考工作指導意見,我院結合本學科的特點,制訂如下實施辦法。
一、指導原則
(一)堅持全面考核、科學選拔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重點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科研潛質等綜合素質。同時,積極探索具有特殊學術專長和突出創(chuàng)新能力人才的選拔機制;
(二)突出專家組在博士研究生招錄選拔中的積極作用。同時,加強專家組的自律約束機制建設,抵制不正之風,維護學術道德和規(guī)范;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堅持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
二、組織管理
(一)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主管領導任組長。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領導、組織、協(xié)調和管理,并根據學校關于招生工作的相關政策,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考核方案、內容、程序和辦法等;
(二)學院成立專家考核組(以下簡稱專家組)。專家組按照二級學科組成。每個組一般應由不少于五位責任心強、為人公正、教學科研經驗豐富、學術水平較高的教授或副教授專家組成,組長由學科負責人擔任。
(三)學院成立考核工作巡視檢查組。院考核工作巡視檢查組組長由學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擔任,成員可由院系領導、教師代表等組成,負責考核過程的巡視、監(jiān)督工作。
三、報考條件:
(一)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全日制(雙證)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滿六年(從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生入學之日),達到與碩士畢業(yè)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二)身體健康;
(三)有兩位與報考學科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家的推薦;
(四)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已進修過至少 5 門所報學科專業(yè)的碩士學位課程,且考試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
2.已在全國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發(fā)表兩篇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論文,或獲得省、部級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勵;
(五)在職考生報考要求:
在職考生報考我院,如被我校錄取,須辭去原單位工作,并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全日制學習(除廈門大學對口支援高校專任教師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在職人員))。
四、“申請-考核”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分兩個步驟進行:第一,網上報名及網上支付報考費;第二,向報考院系寄(送)相關報名材料。以上兩個步驟缺一不可。
2. 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時間:
(1) 2014 年 12 月 1 日- 12 月 31 日。網址: http://kszx.xmu.edu.cn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具體的報名要求、流程屆時請查閱我??荚囍行木W頁的相關通知。
(2) 報考費每人 160 元,報考費一經繳納,均不辦理退還。
3. 向報考院系寄(送)報考材料:
網上報名及網上繳費后,考生須于 2015年 1 月 8 日前將報考材料寄達所報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向報考院系寄送的報考材料包括: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的《廈門大學2015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名登記表》,考生本人須在報名登記表末頁 “ 本人自述 ” 欄落款處親筆簽名確認。在職考生須簽字承諾:若被我校錄取,即辭去原單位工作,并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全日制學習(除少民計劃和對口支援計劃除外);
(2)碩士學位證書及碩士畢業(yè)證書復印件(若無碩士畢業(yè)證書者可免交碩士畢業(yè)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碩士生只須提供學生證復印件);
(3)本科畢業(yè)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若無學士學位證書者可免交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如果以大專的身份考上碩士研究生者,提交大專畢業(yè)證書即可);
(4)加蓋本校研究生院(處)培養(yǎng)辦或本人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的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單;
(5) 身份證復印件;
(6) 兩名與所報學科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家的推薦書;
(7) 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獲獎證書等資料的復印件;
(8) 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復印件(國家英語四級425分以上;PETS-5 (WSK)60以上(35歲以下);職稱英語60分以上(35歲以上);托福80分以上;雅思6分以上或與以上英語水平相當的證明。
(9)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按 “ 報考條件 ” 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10) 在境外取得碩士學位和學歷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的復印件(最遲須在考核前提交)。
4. 取得 “ 直接攻博 ” 資格考生的網上報名、網上交費時間同普通招考。取得 “ 碩博連讀 ” 資格的考生報名時間及注意事項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為準。
5.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參加考試,報考費亦不退還。
(二)初審選拔
1.形式審查
由研究生秘書或工作人員或指定教師審查是否符合各院系實施細則所規(guī)定的申請基本條件。如果不符合院系設定的基本申請條件者,終止申請程序。
2.專家組審核
通過學院形式審查后的申請材料,將送至學院的專家組進行審核。我院應事先制定初審選拔辦法,由專家組根據院初審選拔辦法,對每個申請者的材料再進行認真評審并評分,以評分方式按一定比例和擇優(yōu)推薦原則,確定入圍面試名單。
3.學院復審
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專家組提出的推薦人選進行最終復審,并形成按照一定比例擇優(yōu)選拔進入考核的名單(3月10日前報送招生辦審核),并在學院網上公示。
(三)資格審查
學院在考核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忌己藭r須親自攜帶本人以下材料到各院系接受檢查:
1. 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廈門大學 2015 年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現情況審查表》(該表可在廈門大學招生辦網頁:http://zs.xmu.edu.cn 下載) ;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學生證)及復印件;
3. 英語成績證書原件、碩士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4.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 一張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體檢;
6.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yè)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7 . 體檢表(須在廈門大學醫(yī)院體檢,可在考核后補交)。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5 門及以上所報學科專業(yè)的碩士學位課程成績證明。在全國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發(fā)表兩篇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論文,或獲得省、部級及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技成果獎勵的證明。注意: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注:政審表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四)考核
1.考核時間
3月中旬-3月底
1. 英語能力考核(占總成績20%):
考核形式為筆試,滿分100分。
(1)英 語:考察學生專業(yè)英語基礎,形式不限,不指定參考教材??荚嚂r間為2小時,滿分100分,占總成績20%
2.專業(yè)和綜合素質考核(占總成績40%)
對材料審查合格的考生組織面試,學院成立面試專家考核組,考核組由不少于5位責任心強、為人公正、教學科研經驗豐富、學術水平較高的教授或副教授專家組成,組長由學科負責人擔任。每生面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對考生進行專業(yè)和綜合素質考核,滿分100分,占總成績80%。
面試形式:
PPT介紹:基本情況、碩士學位論文及參與的其他科學研究、博士階段工作設想匯報等(20min)。
面試內容:
考察考生的知識結構、學習動機、科研背景和學術研究經歷,考核學生的外語聽力、口語能力和專業(yè)外文閱讀水平等,綜合評價考生的科學素養(yǎng)、個人品性、創(chuàng)新能力和培養(yǎng)潛力等進行綜合能力評價。
3.實踐(實驗)能力考核(40%)
考察實驗和操作技能,面試前考生進入各課題組考核原則上不少于1周。
4. 專家組綜合評價
專家組可根據考生分專業(yè)測試以及面試考核結果(也可對考生進行全面考察),判斷其從事科研的能力和培養(yǎng)前途等綜合素質,并給出書面的綜合評價。
五、碩博連讀生的復試
已獲得碩博連讀資格的考生要參加考核復試,與普通考生同一考核標準公平競爭。
六、錄取
(一)學院在完成考核工作后,根據考生的考核最終結果和招生計劃,充分征求相關導師組的意見,召開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會議,按導師組本年度博士招生指標名額,根據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研究確定本單位擬錄取名單,并將該名單于考核結束后一周內報送至學校招生辦公室,經學校招生辦公室審核后即于所在學院網上公示,最終錄取名單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核通過的為準。
(二)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嚎己瞬缓细裾撸徽彶缓细裾?;體檢不合格者。
(三)采用“申請-考核制”方式院的生源不能調劑至采用公開招考方式院;采用“申請-考核制”院間的生源可以相互調劑,但調劑應由接受調劑院報招生辦公室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
七、復試錄取的監(jiān)督與復議
(一)廈門大學紀委、監(jiān)察處全程監(jiān)督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考工作。監(jiān)督電話: 0592 — 2186219。
(二)實行校院兩級巡視監(jiān)察制度。校院巡視組共同負責各院博士研究生招錄考核巡視監(jiān)察工作。
(三)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考核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切實維護考核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四)實行復議制度,確保信訪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對經調查屬實的信訪問題,由相關單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考核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五)實行回避制度。凡親屬報考本單位的導師和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本單位和當年度的博士研究生考核錄取工作。
八、本招生工作辦法由廈門大學公共衛(wèi)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廈門大學公共衛(wèi)生學院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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