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2015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調轉
來源:營口市財政局 閱讀:2856 次 日期:2015-01-12 11: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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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證人員辦理省內(不含大連)調轉的,應登錄“遼寧會計網”從業(yè)資格信息變更專欄,填寫并提交調轉申請,持相關有效證明到調入地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轉登記(調入我市的請到營口市財政局辦理)。

相關證明包括:

(一)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

(二)調入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三)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崗位證明;

(四)無工作單位的提供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

持證人員到外省工作或居住,辦理外省調出的,應攜帶下列材料到營口市財政局辦理調出手續(xù)。

(一)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

(二)《會計從業(yè)資格調轉登記表》(一式三份)。

持證人員應自辦理調出手續(xù)之日起3個月內,到調入地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xù)。

外省持證人員到我市工作或居住辦理調入手續(xù)的,應自外省辦理調出手續(xù)之日起3個月內,持下列材料到營口市財政局辦理調入手續(xù):

(一)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二)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

(三)《會計從業(yè)資格調轉登記表》;

(四)調入單位相關證明(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從事會計工作的時間、崗位、行政職務證明),無工作單位的提供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

(五)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六)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

持證人員在調出地已經從事會計工作的,應將本人工作單位、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日期、會計工作崗位、行政職務等會計從業(yè)信息在調出前記載完整,并取得主管部門的復核確認。

更多信息請查看會計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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