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各有關學院: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做好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4]43號)及《關于2014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4]18號)等文件的要求,經海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了我校招收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分數線(見附件1)。為做好本次復試及錄取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試工作要求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確保復試過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
2、堅持科學選拔、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確保質量。
3、制定本單位復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工作程序。
4、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工作業(yè)績對考生的思想品德、專業(yè)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
二、復試時間及地點
2015年1月16日-1月20日。復試的筆試定在1月17日進行(見附件2),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各學院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自行安排。復試的筆試和面試的時間、地點由各學院負責通知符合復試條件的考生。
三、復試條件
參加復試考生除須達到我校劃定的復試分數線外,還須符合以下報考條件:
1、法律碩士報考條件:2011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tǒng)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tǒng)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
非政法系統(tǒng)考生錄取比例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錄取人數的20%。
2、工商管理碩士報考條件:2011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國有大中型企業(yè)管理人員。
3、公共管理碩士報考條件:2011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統(tǒng)一要求,經省級人事部門審查蓋章。
非政府部門管理人員錄取比例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錄取人數的20%。
4、工程碩士報考條件:2011年7月31日前獲得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學士學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獲得國民教育序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以及在學校從事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教學的教師。
報考電子與通信工程領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學前未達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錄取為工程碩士的,須修完研究生課程并從事工程實踐兩年以上,結合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設計),方可進行碩士學位論文(設計)答辯。
按規(guī)定,錄取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的人數,不得超過我校當年錄取總人數的10%。
5、農業(yè)推廣碩士報考條件:2014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且具有農業(yè)推廣與農村發(fā)展相關實踐經驗的在職人員。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各招生學院負責,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
2、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供學院審核:
(1)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原件;
(3)《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原件(須有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學院收取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2)《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原件;
(3)學歷、學位證書的復印件。
五、復試內容:
1、筆試(100分):
(1)政治理論(開卷,考生只準許攜帶紙質資料進入考場)適用專業(yè):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法律碩士。
(2)專業(yè)筆試(閉卷)適用專業(yè):工程碩士、農業(yè)推廣碩士。
2、面試(100分):主要包括專業(yè)知識、綜合素質、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確定擬錄取名單
根據考生綜合總成績進行排名,并按照綜合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綜合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總成績=(聯(lián)考成績(換算成百分制))×50%+復試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
(1)法律碩士、農業(yè)推廣碩士、工程碩士初試總分為400分:
綜合總成績=(初試成績÷4)×50%+復試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
(2)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初試總分為300分:
綜合總成績=(初試成績÷3)×50%+復試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
附件1:海南大學招收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附件2:海南大學招收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表
研究生處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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