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海師范大學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來源:青海師范大學研究生部網 閱讀:1387 次 日期:2015-01-19 13: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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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師范大學2014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辦法

為做好我校2014年在職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選拔優(yōu)秀考生,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4〕43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基本要求

根據2014年報考我校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生源情況,聯考成績及招生限額,確定復試基本要求如下

1、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復試人數按1:1.3的比例確定。參加復試合格人員按各專業(yè)入學總成績排序,錄取前200名。

2、復試合格標準和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復試總成績=專業(yè)課初試成績×30%+專業(yè)綜合面試成績×70%。

★復試總成績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政治筆試60分以上(含60分)者,即為復試合格。

3、復試總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總成績占入學考試總成績的40%,初試成績占入學考試總成績的60%。錄取以考生入學總成績排序,按招生限額確定錄取名單。

二、復試科目及內容

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復試科目為專業(yè)課、政治理論、專業(yè)綜合面試。專業(yè)課和政治理論復試以筆試方式進行,專業(yè)綜合面試以綜合考核方式進行。

三、復試組織和要求

專業(yè)課和政治理論復試由研究生部統一組織進行,專業(yè)綜合面試由各院系組織。各院系要認真對待復試工作,按專業(yè)成立復試工作小組,制定復試方案,布置復試考場,營造嚴肅莊重的復試環(huán)境和氛圍。

專業(yè)綜合素質考核試題由各專業(yè)復試小組在面試開始前1——2小時集體命制,不得提前命制。每名考生面試的時間由各專業(yè)自行確定,一般不得少于10分鐘;復試結束后,當場給出評語和成績,成績按百分制記錄。面試要有詳細的記錄,要認真填寫《復試記錄表》。

理科、工科各專業(yè)和文理交叉的部分專業(yè)可在復試中進行專業(yè)課實驗技能的考核;

四、復試程序

1、向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

2、考生于2015年 1 月 21日下午到我校研究生部報到,由研究生部進行資格審查、安排復試等工作;

3、復試前,由研究生部認真審查考生的下述材料,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復試資格。

(1)身份證、工作證(或工作單位證明);

(2)本科畢業(yè)證、學士學位證;

(3)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

(4)準考證;

五、復試合格標準

政治理論和專業(yè)課復試成績均在60分以上(含60分),即為合格。

六、錄取

復試結束后,各院系將擬錄取名單連同復試記錄表報至校研究生部,校研究生部審核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查,審查合格并經國務院學位辦網上錄取檢查通過后,發(fā)出錄取通知書。

復試期間發(fā)現不符合報考條件者、或報名考試中有舞弊行為(弄虛作假、替考、考試作弊等)、或政治思想道德情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均視為復審不合格。復試不合格或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名單由各院系報至校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向考生發(fā)出復試、復審不合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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