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2008年通過了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筆試,2010取得一個教師資格證,但現在我還想申請再一個教師資格證,請問還需不需要參加2011年一月份的筆試?可以用2008年的成績合格單直接申請說課嗎?領了后面一個是不是要把以前取得的哪個收了? 謝謝老師了!
回復:直接參加要申請學科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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