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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國務院學位辦《關于做好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4】43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組織形式和工作職責
(一)組織形式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復試錄取工作,選拔出德才兼?zhèn)?、綜合素質優(yōu)秀的考生,我校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復試錄取工作采用學校統(tǒng)一領導、學院具體實施、學科具體組織的方式進行。學校成立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劉偉慶;組員:管國鋒、王艷、季明等,學校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招生與就業(yè)辦公室。各招生學院相應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學院招生小組),由5~7人組成,組長、副組長由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中應包括學科帶頭人、導師代表,并配備秘書一名。學院招生小組負責組建本學院復試專家小組和命題專家小組。復試人數(shù)多的學院可組建若干個復試專家小組,每個復試小組由不少于3名本專業(yè)的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辦事公正、無直系親屬報考的教師組成(有條件的學院可邀請校外合作企業(yè)的專家加入)。學院招生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人員組成名單必須以學院文件形式按時報研究生院備案。
(二)工作職責
學校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我校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標準和程序,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于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其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不予錄取。學院招生小組負責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組織、協(xié)調和管理。學院招生小組須根據(jù)本辦法制定本學院切實可行的復試方案,于復試前一周公示,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嚴格按照學校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的復試名單組織考生復試,并確定建議錄取人員名單。學院招生小組應組織復試筆試科目試卷的命題工作(試卷在未啟用前屬國家機密級材料),負責組建復試筆試科目的命題專家小組(3人以上),并與命題小組成員簽訂保密協(xié)議,試卷命題完成后由命題組長直接交至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學院招生小組要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jiān)督。當考生對復試提出質疑時,學院招生小組要負責做好解釋工作;對涉及較大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學校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共同解決好有關事宜。
二、關于招生計劃和復試分數(shù)的基本要求
根據(jù)國務院學位辦下達我校招生計劃,并結合相關學院(專業(yè)領域)的報考生源、上線生源以及復試情況,由學校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招生計劃分配并下達到相關學院。
我校復試分數(shù)線基本要求:當年GCT總成績不低于172分(總成績30%百分位以上)的考生。
三、復試工作
復試考核內容包括專業(yè)知識筆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面試(包括綜合考察、口試)等兩部分,其中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50分,復試成績之和滿分為150分。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培養(yǎng)目標是掌握某一專業(yè)(或職業(yè))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yè)知識、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因此在復試環(huán)節(jié)應以實際應用為導向,強調理論性與應用性的有機結合,注重考察學生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創(chuàng)新精神、實踐能力以及職業(yè)意識和職業(yè)素養(yǎng),采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并突出實踐的復試方式。加強誠信評判。要切實將誠信考核作為專項環(huán)節(jié)加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
四、錄取工作
學院招生小組根據(jù)考生的初試與復試綜合成績,擇優(yōu)提出建議錄取名單。復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實行招生全程公示制度。公示的內容主要有:復試基本程序、內容和規(guī)定,復試名單,考生GCT成績、復試成績、綜合排名,擬錄取名單等,充分發(fā)揮社會和師生的監(jiān)督作用。學院在公示相關信息的過程中,要處理好信息公開與維護考生隱私權的關系。學校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將對相關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全程監(jiān)督檢查。
學校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建議名單審核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五、復試錄取時間及安排
具體時間及安排請登錄研究生網站http:// gra.njtech.edu.cn上查看《南京工業(yè)大學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復試公告》。
六、加強領導,嚴肅紀律,認真做好復試工作
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復試錄取工作要在學校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本辦法嚴格執(zhí)行。相關學院招生小組要加強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監(jiān)督。此項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系到社會的穩(wěn)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嚴肅招生紀律,抵制不正之風,努力營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圍,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聲譽。
如發(fā)現(xiàn)復試工作中有違紀舞弊行為,一經查實,對所涉及的單位和工作人員按國家有關條例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考生被取消錄取資格。
七、其他
1、對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GCT成績占位在30%(172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參加復試。
2、對于不參加資格審查及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3、復試錄取工作投訴舉報電話:025-58139069(校紀委)、58139194(研招辦)。郵箱:jubao@njtech.edu.cn, yzb@njtech.edu.cn
4、本細則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南京工業(yè)大學研究生院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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