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在私企工作,但是公司沒有給買保險,簽過合同。但是2010年8月辭職又參加西部志愿者工作至今。到明年報考公務員時工作經(jīng)驗怎么算呢?如果算兩年的話是不是在原來的私企里開個工作證明,然后再在現(xiàn)在服務的單位開個證明就可以了。望能告知。
回復:要到原來的私企開工作證明。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