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想請問一下,我是2003年入伍參軍的,2005年退伍之后就進入地方政府部門工作,不是在編的,但是工資是由縣財政補貼的,除了公積金外其他幾險都有了(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2010年我考起公務(wù)員(警察),請問我的工齡該如何計算,授銜時該受什么銜,退伍中間幾年是否能計入,請專家解答,不勝感激!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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