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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地點:區(qū)教育局人事股
報名時間:2015年6月25日—2015年6月26日17:30
2、填好《2015年冷水灘區(qū)部分中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副校長競聘上崗報名表》的前三行。(此表在冷水灘區(qū)教育局網(wǎng)站或冷水灘區(qū)教育局人事股或冷水灘區(qū)教育局辦公室群共享里下載);
3、報名者準備證明本人任職條件的各種證件、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含身份證、最高學歷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近五年的考核情況等);
4、報名者準備證明本人個人業(yè)績計分項目。按照《冷教通[2015]55號》文件“四、方法步驟”(六)“個人業(yè)績計分”的5項按順序準備原件和復印件(需學校開具證明的計分項目,必須由處室負責人、分管副校長和校長簽字并蓋學校公章)。如:第5項“上課或出勤計分”提供證件要求為:由學校教務處提供本人本學年度上課的的科目、年級和節(jié)數(shù)的證明,并由教務處主任、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和校長簽名,加蓋學校公章。教務處主任、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和校長必須對所提供的證明負責,如因不實而受舉報者,除取消競聘者資格外,還將追究相關(guān)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