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是經(jīng)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免試資格院校的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并經(jīng)本科就讀院校遴選,已獲得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以下簡稱“推免生”)。
2.申請人須在2016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
二、專業(yè)、人數(shù)及學制
我校招收推免生的專業(yè)(領域)、人數(shù)及學制請參閱《青島科技大學招收2016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專業(yè)目錄及擬招生人數(shù)》(附后)。
三、申請與錄取程序
我校9月28日后啟動推免生申請和接收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辦理:
1.推免生填報志愿。推免生登錄“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yz.chsi.com.cn/tm),按系統(tǒng)要求進行注冊、填寫個人信息,選報青島科技大學相關碩士專業(yè)。
2.學校發(fā)出復試通知。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查看推免生填報的志愿,向推免生發(fā)出復試通知。推免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盡快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確認是否同意復試。
3.推免生參加復試。同意參加復試的推免生按復試通知要求按時來學校報到并參加復試。推免生復試以各專業(yè)復試小組面試考查為主,復試期間推免生還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檢。
擬定于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3日進行復試。
報到時間: 2015年10月12日早9:00—11:00
復試報到地點:青島科技大學四方校區(qū)1號行政樓314
聯(lián)系電話: 0532-84022989,88958383
具體復試安排請在報到時查閱。
推免生在復試報到時需準備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2)交加蓋推薦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科歷年學習成績單。
(3)交其他有關材料復印件(如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其他獲獎證書、本人發(fā)表的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chuàng)性工作成果等)。
4.辦理待錄取手續(xù)。復試及體檢均合格并經(jīng)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錄取的推免生,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給其發(fā)待錄取通知,被待錄取的推免生要及時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確認是否接受待錄取。
5.省級招辦審核與公示。學校將待錄取的推免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并按要求進行公示。審核和公示均通過的推免生即被我校正式錄取為2016年碩士研究生。
四、獎助政策
學校針對推免碩士研究生設有助學金和研究生新生獎學金,助學金標準為8000元/生年;獎學金標準為第一年獲得一等學業(yè)獎學金7000元,獲獎范圍100%。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被錄取的推免生不準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被錄取的推免生如在研究生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yè)證書,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4.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渠道:
紀檢監(jiān)察室電話:0532-88956976;E-mail:kdjw@qust.edu.cn
研招辦舉報電話:0532-88958383,84022989;E-mail:kdyjs@qust.edu.cn
青島科技大學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接收辦法(試行)
青島科技大學招收2016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專業(yè)目錄及擬招生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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