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jù)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綜合成績,以綜合成績排名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如筆試成績也相同的,按全日制學歷層次從高到低排名;專業(yè)技術人員如全日制學歷層次相同,按計算機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層次從高到低排名;如計算機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層次也相同的,按計算機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取得時間先后排名。
2、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組織實施,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的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由本人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可就不合格項目進行一次復檢,復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核減招聘計劃,不予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3、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區(qū)人大組織,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3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要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jù)擬聘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等情況,并寫出考察意見。已就業(yè)的應聘人員須于體檢合格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工作調動和解除人事關系的證明,否則不予考核和聘用。如有考察不符合要求的,相應核減招聘人數(shù),不予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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