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市直事業(yè)單位2016年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池州人才網 閱讀:1086 次 日期:2016-05-17 16: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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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事業(yè)單位人才合理有序流動,根據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16年池州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選調市直事業(yè)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除外,下同)工作人員4名(詳見附件1)。

二、報名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

我市縣、區(qū)及以下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垂直管理單位人員不參加我市選調),不包括江南產業(yè)集中區(qū)、開發(fā)區(qū)、九華山、平天湖風景區(qū)管委會直屬事業(yè)單位。其中,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可以報考差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崗位,差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崗位。

(二)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操守;

(2)報考人員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符合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

(4)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0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5)符合選調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正常工作審計除外);

(4)試用期、合同協議期限及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

(5)其他不宜參加選調的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ahczhrss.gov.cn)發(fā)布選調公告和崗位表、報名表。

(二)報名

本次選調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5月23日-5月24日。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地點: 市人事考試中心一樓人事服務大廳(東湖南路46號)。

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者登錄網站,下載填寫《池州市市直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的《報名登記表》(要求正反兩面打?。?;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并不得報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guī)定》第27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資格審查

根據選調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比例的取消選調崗位。

報考人員通過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位;因選調崗位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5月25日16:00前改報其他崗位。

(四)考試

選調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參加筆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3確定各選調崗位參加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設立筆試最低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考試綜合成績根據筆試、面試成績,按照6:4比例合成確定(合成成績保留2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筆試時間:5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與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報考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

面試采用結構化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實際面試人數等于選調崗位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負責實施。考察對象人選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1:1比例等額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考察人選,由選調單位擇優(yōu)確定1名擬選調人選??疾烊诉x缺額的,根據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根據有關規(guī)定,選調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干部人事紀律,特別是要嚴格執(zhí)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違者將嚴肅處理。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有關規(guī)定,對在報名、筆試、面試中作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選調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所在單位。

政策咨詢電話:(0566-3219327)

中 共 池 州 市 委 組 織 部

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16日

附件:2016年市直事業(yè)單位選調計劃表

附件:池州市選調報名資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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