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市編委研究同意,市委組織部擬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2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范圍
恩施市范圍內在編在崗的行政編制、參公編制、事業(yè)編制人員(含省委組織部選調生)均可報考;選調2人到部機關后任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一)選調人員要求
1.思想政治素質過硬,工作作風扎實,樂于吃苦;品行端正,群眾公認;身體健康。
2.具有3年(計算至2016年6月1日)及以上工作經歷的在編在崗人員。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大學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教育文化程度。
5.選調生必須為2013年度(含2013年)以前人員。
(二)選調崗位要求
有較強文字功底或具備攝影攝像工作基礎并能完成一般電視新聞等影像宣傳工作,具有一定組織協(xié)調能力。有州級以上紙媒刊發(fā)作品或有單獨制作的優(yōu)秀視頻類作品(專題片)者優(yōu)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 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三、選調辦法
選調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按下列程序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分工。各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負責本轄區(qū)內報考人員的推薦、資格初審工作;市直機關單位及市屬學校、市屬醫(yī)院負責本單位報考人員的推薦、資格初審工作。市委組織部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復審工作。
2.初審。資格初審時,由報考人員填寫《中共恩施市委組織部選調干部推薦表》(附件)一式兩份,并提供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有視頻作品或文字作品的,提供原件或復印件。單位對照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認真核實推薦表填寫信息的真實性。
3.復審。初審結束后,單位統(tǒng)一填報《中共恩施市委組織部選調干部報名匯總表》(附件2),帶匯總表、推薦表紙質及電子檔,考生身份證復印件、視頻作品或文字作品原件或復印件,于6月8日(星期三)前報市委組織部復審。
(二)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兩種方式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文字表達等綜合素質;根據(jù)筆試成績排名順序,按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面試均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面試成績按1:1比例記入考試總成績。
(三)考察選調
全面深入了解考察對象情況后,確定綜合素質排名,兩個崗位均取第1名到崗試用,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內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在原單位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聯(lián)系人:李貴俊,聯(lián)系電話:0718—8214429
中共恩施市委組織部
2016年5月23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