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者須如實填寫《秭歸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在縣人社局網站上下載),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取消其報名資格。
2.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確的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縣人社局負責指導和監(jiān)督。
3.同一崗位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人數的3倍,其中限隨軍家屬報考的崗位可適當放寬比例,但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人數的2倍。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