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其中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可以報名,否則后果自負。
(二)應聘人員已具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職員等級高于應聘職位等級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職位中標明的崗位等級聘用。應聘人員一經(jīng)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三)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的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jù)此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