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初審
時間:2016年9月20日至10月14日。
資格初審由推出崗位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主管部門將對通過初審的人員發(fā)放入圍通知書,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進行解釋說明。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shù)原則上應不低于引進計劃數(shù)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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