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
1、體檢對象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
2、體檢由局相關處室牽頭,基地配合共同組織進入體檢、考察人員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
3、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1、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成都市林業(yè)和園林管理局相關處室牽頭,基地配合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2、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yǎng)、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業(yè)務能力、現實表現等情況,并復查其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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