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部分事業(yè)單位2016年下半年招聘報名體檢/考察問題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有工作單位的體檢人員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可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