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采用筆試(教案撰寫)與試講相結(jié)合的形式進行,筆試和試講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或試講成績低于60分的淘汰。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初定于2016年11月30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在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公布時通知)。
寧波市海曙區(qū)教育局招聘2017學年事業(yè)編制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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