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與轉繼承
1、代位繼承
(1)代位繼承的概念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chǎn)份額。代位繼承只適用于法定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
我國繼承法未對代位繼承的代數(shù)加以限制,即子女可以代父或母之位,繼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遺產(chǎn),孫子女亦可以代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之位,繼承曾祖父母或者外曾祖父母的遺產(chǎn)。
(2)代位繼承的條件
① 被代位繼承人只限于被繼承人的子女;
② 被代位繼承人必須先于被繼承人死亡;
③ 被代位繼承人必須未喪失過繼承權;
④ 代位繼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
(3)代位繼承的適用
① 被代位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代位繼承人不得代位繼承;
② 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shù)限制;
③ 代位繼承人不論多少,只能代位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應得的份額;
④ 兒媳或女婿可以成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不影響其子女成為代位繼承人;
⑤ 代位繼承僅適用于法定繼承。
2、轉繼承
(1)轉繼承的概念
轉繼承,是指繼承開始以后,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也沒有喪失繼承權的法定情形,在遺產(chǎn)分割以前死亡,其繼承的權利轉移給其合法繼承人。
在轉繼承法律關系中,遺產(chǎn)分割前死亡的繼承人稱為被轉位繼承人;被轉位繼承人的繼承人稱為轉位繼承人。轉位繼承人除去可以繼承被轉位繼承人本人的遺產(chǎn),還承受了被轉位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繼承權。
(2)轉繼承的條件
① 被轉位繼承人在繼承開始以后,遺產(chǎn)分割之前死亡;
② 被轉位繼承人沒有放棄繼承權及喪失繼承權的情形;
③ 被轉位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chǎn)的權利轉移給轉位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