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人
要求:了解法人制度的歷史沿革,了解其設立、變更和消滅的程序。理解法人的特殊權利能力與特殊行為能力。掌握法人的概念、特征及其分類。掌握法人尤其是企業(yè)法人的成立條件。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人制度的歷史沿革;
(三)法人的分類;
(四)法人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及責任能力;
(五)法人的成立與法人的機關;
(六)法人的變更、終止及清算。
五、民事法律行為
要求:掌握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理解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類型及能力。掌握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掌握無效民事行為和可撤銷的民事行為以及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的分類理論。
(一)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
(二)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
1、單方行為、雙方行為以及共同行為;
2、要式行為和不要式行為;
3、有償行為和無償行為;
4、諾成行為和實踐行為;
5、有因行為和無因行為;
6、主行為與從行為。
(三)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
1、民事法律行為的一般成立要件;
2、民事法律行為的特殊成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