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一)代詞
"所"也是不能獨立充當句子成分的輔助性代詞,所組成的結構也是名詞性結構。與"者"不同的是:(1)"所"置于其他詞或短語之前,而不是其后;(2)"所"的后面只能接動詞,而且通常是及物動詞。因此,如果不及物動詞、形容詞等與"所"字組合,它們自身一般也都變得具有及物動詞的性質;(3)"所"字之所以通常與及物動詞組合,是因為此時的"所"具有動詞賓語的性質。因此,"所"字結構說明的是受動作行為支配的對象物,而"者"字結構則是說明發(fā)出動作行為的主動者、實施者(如"所見"指看到的東西;"見者"則指看東西的主體),二者的意義差別是明顯的,決不可混為一談。例如:
(1)君臣相顧,不知所歸。(《五代史伶官傳序》)――所歸:歸處。
(2)豈敢盤桓,有所希冀?(《陳情表》)――所希冀:企盼的內容。
(3)五帝之所連,三王之所爭,仁人之所憂,任士之所勞,盡此矣。(《莊子。秋水》)――所連:指禪讓的君位;所爭:爭奪的政權;所憂、所勞:指為此而憂慮、操勞的國事。
(4)大軍不知廣所之,故弗從。(《李將軍列傳》)――所之:去的地方、去處。
(5)非臣隕首所能上報。(《陳情表》)――所能上報:指能夠回報的恩德。
(6)縱一葦之所如,凌萬頃之茫然。(《前赤壁賦》)――所如:去往的地方。
此外,還有一些由"所"組成的常見結構應當注意:
1."所……者"
此一結構表達的意義等同于"所"字結構,而不等同于"者"結構,亦即說明受動作行為支配的對象,而不是發(fā)出或實施動作行為的主體。例如:
(1)然則是所重者在乎色、樂、珠、玉,而所輕者在乎人民也。(《諫逐客書》)――所重者:看重的東西;所輕者:輕視的東西。
(2)生所為者與所期者,甚似而幾矣。(《答李翊書》)――所為者與所期者:指文章的寫作與期盼達到的水平。
(3)孟嘗君曰:"視吾家所寡有者。"(《馮諼客孟嘗君》)――所寡有者:缺少的東西。
(4)所欲忠者,國與主耳。(《張中丞傳后敘》)――所欲忠者:愿意效忠的對象。
2."所以"
"所以"這一凝固結構表達的意思較復雜,主要有:
意義比較具體,表示動作行為的依據、憑借、工具、方法等,可譯為"用來……的……"、"憑它來……的"等。如:
A.所以飾后宮、充下陳、娛心意、說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諫逐客書》)
B.此非所以跨海內、制諸侯之術也。(《諫逐客書》)
C.亟稱其人,所以勸之,非敢褒其可褒而貶其可貶也。(《答李翊書》)
D.今君實所以見教者,以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也。(《答司馬諫議書》)
E.吾歸破賊,必滅賀蘭,此知所以志也。(《張中丞傳后敘》)
意義比較抽象,用以引出某種結果的原因,可譯為"導致………的原因"、"這就是……的原因".如:
A.此五帝三王之所以無敵也。(《諫逐客書》)
B.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與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五代史伶官傳序》)
C.禍莫大于殺已降,此乃將軍所以不得侯者也。(《李將軍列傳》)
指代緣由、原因的名詞性結構,做動詞賓語。如:
A.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實或見恕也。(《答司馬諫議書》)
(二)約數詞
此時接續(xù)在數量詞后,表示大約的數量范疇??勺g為"左右"、"前后"等。例如:
未到匈奴陣二里所,止。(《李將軍列傳》)
“諸”
(一)合音詞
1."之于"的合音(即取"之"的聲母、"于"的韻母和聲調拼合而成。"于"古音同"乎")。 "之"為指示代詞,"于"為介詞,所以此時"諸"只出現在句中:"之"是前面出現的動詞的賓語,指代上文提到的人、事、物;"于"則與后面的詞或短語組成介賓結構,介紹前面的動賓結構關涉到對象、處所、地點、內容等。例如:
(1)用與舍屬諸人。(《答李翊書》)
(2)用則施諸人,舍則傳諸其徒,垂諸文而為后世法。(《答李翊書》)
(3)更譬諸操舟……(《論毅力》)
(4)公伐諸鄢。(《鄭伯克段于鄢》)
2."之乎"的合音。"之"為指示代詞,"乎"為語氣詞,此時"諸"只出現在句末:"之"是前面出現的動詞的賓語,"乎"用來結束句子。例如:
(1)有美玉于斯,韞櫝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論語。子罕》)
(2)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諸?(《孟子。梁惠王下》)
(二)約數詞
此時"諸"作定語,表示某一范圍的全體,或全體中的每一個體,可譯為"各位"、"眾"等。例如:
驅而之薛,使吏召諸民當償者,悉來合卷。(《馮諼客孟嘗君》)而諸部校尉以下,才能不及中人,然以擊胡軍功取侯者數十人。(《李將軍列傳》)
“焉”
(一)兼詞
兼有介詞"于"和指示代詞"是(此)"的意思,通常用于動詞或動詞結構之后,介紹關涉到的人、事、物、處所等。例如:
(1)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寡人之於國也》)
(2)虢叔死焉,佗邑唯命。(《鄭伯克段于鄢》)
(二)指示代詞
通常用在及物動詞之后充當賓語,指代前面出現的人、事、物等。例如:
(1)及驟嘗焉而阻力猝來,頹然喪矣。(《論毅力》)――嘗焉:試著做這件事。
(2)若甚憐焉,而卒以禍。(《種樹郭橐駝傳》)――憐焉:愛護百姓。
(三)疑問代詞
通常用于動詞或動詞性結構之前表示疑問,可譯為"哪里"、"怎么"等。例如:
(1)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季氏將伐顓臾》)
(2)焉足以知是且非邪?(《答李翊書》)
(3)姜氏欲之,焉辟害?(《鄭伯克段于鄢》)
(四)語氣詞
作為語氣詞,"焉"可用于句中或句末,表示不同的語氣。
表陳述語氣,可譯為"了",或不譯。例如:
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為盡在己。(《莊子。秋水》)
我則或一日而返焉,或二三日而返焉,或五六日而返焉,故彼岸終不可達也。(《論毅力》)
表疑問語氣,可譯為"呢".例如:
(1)君何患焉?(《鄭伯克段于鄢》)
(2)則不才益將何以報焉?(《報劉一丈書》)
(3)雖幾于成,其用于人也奚取焉?(《答李翊書》)
“則”
連詞
可以連接詞、短語或句子,表示不同的邏輯關系。主要有:
表示順承接繼關系,可酌情譯為"就"、"于是"、"那么"等。例如:
(1)既來之,則安之。(《季氏將伐顓臾》)
(2)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于鄰國也。(《寡人之於國也》
(3)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鄭伯克段于鄢》)
(4)抵暮,則前所受贈金者出。(《報劉一丈書》)
表示逆向轉折關系,可酌情譯為"卻"、"反倒"、"然而"、"但是"等。例如:
(1)人死,則曰:"非我也,兵也。"(《寡人之於國也》
(2)今取人則不然。(《諫逐客書》)
(3)臣欲奉詔奔馳,則劉病日篤;欲茍順私情,則告訴不許。(《陳情表》)
(4)我則或一日而返焉,或二三日而返焉,或五六日而返焉,故彼岸終不可達也。(《論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