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報考職位
1. 報考人員可以報考幾個職位?
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內(nèi)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 什么情況下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在2017年3月26日16:00前,報考人員的報考信息在未通過資格初審前,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3. 報考某一職位資格初審不通過,還可以再次報考該職位嗎?
報考人員報考某一職位資格初審不通過,不可再報考同一職位(招錄機關要求補充材料的除外),但可以在報名時間截止(2017年3月26日16:00)前改報其他職位。
4. 資格初審通過后,還可再報考其他職位嗎?
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可再改報其他職位。
5. 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對《招考公告》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nèi)容有疑問的,請與招錄機關直接聯(lián)系。各招錄機關咨詢電話可在《招考公告》附件的招考職位表中查詢。
二、關于填寫《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1. 填寫《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填寫《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填寫《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表項中未能涵蓋招考職位相應資格條件的,應在備注欄中如實填寫。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2. 《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和《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何時提供?
進入面試的人員,在參加面試前應提交《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具體時間詳見面試公告,請報考人員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
3. 資格初審通過后《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信息能否修改?
2017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6:00,只有兩類報名信息經(jīng)報考的招錄機關同意后可以修改,分別是姓名中的錯別字或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shù)字。報考人員更改報名信息應由本人現(xiàn)場向招錄機關提交書面《報名信息更改申請》。報考人員要修改姓名中明顯錯別字時,須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只有身份證號與報名信息庫中身份證號一致時才可以更改;同樣在姓名一致的情況下,當發(fā)現(xiàn)信息庫中的身份證號與報考人員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中的身份證號有個別數(shù)字出入時,若該數(shù)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對同意更改報名信息的,招錄機關應于同意報考人員更改報名信息后的1日內(nèi),向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考試機構出具書面信函(附相關材料),由考試機構負責修改報名信息庫中的相關數(shù)據(jù)。逾期不辦理報考人員信息更改手續(xù)。
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一經(jīng)招錄機關資格審查通過,其他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三、關于報名資格審查
1. 報考期間,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報考期間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
2. 報名資格審查的時間有規(guī)定嗎?
招錄機關將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起提出資格審查意見。報名資格審查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28日16︰00。
3. 資格審查的主要依據(jù)是什么?
招錄機關根據(jù)公務員錄用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