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寧縣第二次2017年招聘鄉(xiāng)村中小學及學前教師簡章
來源:易賢網 閱讀:1951 次 日期:2017-08-30 1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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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順利推進國家通用語言教學工作,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第二次公開招聘鄉(xiāng)村中小學及學前教師。招生簡章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在2017年特崗教師招聘中,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報名后直接錄用,優(yōu)先選崗。

2.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含函授學歷),學前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放寬至普通全日制中專學歷。戶籍不限。

3.前期已參加報名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xù)報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自治區(qū)統(tǒng)一組織選派到基層鄉(xiāng)鎮(zhèn)工作服務期未滿人員;

3.近3年來,在公務員、教師等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4.受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5.已被伊寧縣教師招聘錄取的人員不得再次報考,一經發(fā)現,取消報名資格,同時解除原聘用關系。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維護民族團結,品行良好,志愿從事教育工作。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5.招聘崗位學歷要求:

學前階段要求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小學階段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階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

6.招聘崗位普通話和mhk證要求:

能正確流利地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母語為漢語的報考人員,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母語為非漢語報考人員,mhk等級水平達到三級乙等及以上,報考“語文”學科人員,普通話或mhk水平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如無普通話或mhk證件的,須在正式上崗一年內取得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普通話和mhk等級證書;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7.教師資格要求:考生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如無教師資格證的,須在正式上崗一年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或者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未能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二、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簡章

伊寧縣人民政府信息網(http://www.xjyn.gov.cn/)、杏鄉(xiāng)教育微信平臺、伊寧縣零距離公布。

(二)報名、資格審查、政審及面試

由人社、教育、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同時根據政審情況予以審核,符合條件者準予報名,報名后現場進行面試。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國家通用語言能力,對國家通用語言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票否決。

時間:2017年8月26日—8月30日

地點:伊寧縣建設路雙語幼兒園

考生需提供:

1.《伊寧縣2017年第二次教師招聘報名表》2份(粘貼一寸免冠照片);

2.《伊寧縣2017年第二次教師招聘政審表》,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局、政法委進行審核蓋章。

3.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證、普通話或mhk證、資格證或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5.已報考2017年特崗且通過筆試面試的考生,攜帶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顯示面試入圍成績的網頁打印件。

(三)定崗

面試合格的考生集中選崗,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進行,未參加選崗人員視為放棄。

時間:2017年8月31日北京時間11:00

地點:伊寧縣建設路雙語幼兒園

(四)體檢、公示

體檢時間:2017年9月1日-9月4日

體檢到縣中醫(yī)院進行。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書面提出復查申請,經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統(tǒng)一在指定醫(y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

擬聘人員9月5日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報到證,9月6日上崗。

擬聘人員審定后,進行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署名舉報反映的問題由紀檢部門核實。

(五)培訓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培訓,時間擬定于2017年國慶節(jié)期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培訓合格后方可聘用。

三、聘用及待遇

(一)應聘人員被聘用后,全部實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單位同被聘用人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工資按照新招聘特崗教師標準發(fā)放,同時根據國家、自治區(qū)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按期足額交納各項社會保險,經費由縣財政統(tǒng)一解決。聘用人員每年須經考試合格后擇優(yōu)錄用,擇優(yōu)錄用人員可續(xù)簽,不再有實習期。

(二)對違反相關紀律規(guī)定、不適合工作崗位要求的,按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報名前應認真閱讀簡章有關要求,嚴格按照招聘要求報考。凡不符合要求的及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考生在填寫《報名表》時應認真核實聯系電話。招聘考試期間,考生如更換聯系電話,務必及時通知報名聯系人,并且保持電話暢通,因考生所留聯系電話有誤或無人接聽、停機等其他自身原因影響考生考試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因個人原因影響考試資格的后果自負。

(四)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對違反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后續(xù)相關信息及通知將在“杏鄉(xiāng)教育”微信平臺發(fā)布,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

咨詢電話:

教育局:0999-7863743

人社局:0999-4050828

紀檢監(jiān)督電話:0999-4027533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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