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yōu)化全縣科級領導班子結構,不斷擴大選人用人民主,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方式,促使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縣委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拔部分科級領導干部。
一、選拔職位及名額
1、正科職崗位3個:
縣信訪局局長、縣港口管理局局長、縣委黨史工辦主任。
2、副科職崗位7個:
縣金融辦副主任、縣衛(wèi)生局副局長、縣教育局副局長、縣委黨校副校長、縣項目辦副主任(縣招商局副局長)各1個,縣環(huán)境監(jiān)察局局長、縣盤灣中學校長。
二、選拔范圍
全縣黨政群機關、事業(yè)單位和相關金融機構在編在職人員。
三、選拔條件和崗位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2、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工作實績突出,組織領導、綜合協調、行政管理能力強,大局觀念和發(fā)展意識強,執(zhí)行力強,群眾基礎好,作風正派,自我要求嚴格;
3、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合格)以上;
4、沒有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和其它影響選拔任用的情況;
5、身心健康。
(二)崗位要求
1、縣信訪局局長職位:
①具有較高的政治理論和政策水平,較強的組織協調、人際交往能力和統攬全局能力,熟悉信訪穩(wěn)定工作;
②年齡50周歲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現任副科級領導職務,且任職滿2年(2010年7月1日前任職);
④中共正式黨員。
2、縣港口管理局局長職位:
①具有較高的政治理論和政策水平,較強的組織協調、開拓創(chuàng)新和人際交往能力,熟悉港口規(guī)劃、建設管理等工作;
②年齡50周歲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現任副科級領導職務,且任職滿2年(2010年7月1日前任職)。
3、縣委黨史工辦主任職位:
①具有較高的政治理論和政策水平,較強的組織協調、開拓創(chuàng)新和人際交往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②年齡50周歲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現任副科級領導職務,且任職滿2年(2010年7月1日前任職);
④中共正式黨員。
4、縣金融辦副主任職位:
①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綜合協調和行政管理能力、熟悉金融和經濟工作;
②年齡40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現任股級干部,且任職滿3年(2009年7月1日前任職);副科級以上干部需任職滿1年(2011年7月1日前任職)。
④金融機構報名人員需金融、證券投資等相關財經類專業(yè)全日制本科以上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位,從事金融相關工作5年以上,且擔任中層及以上職務2年以上;
⑤事業(yè)單位和金融機構報名人員需取得會計師、經濟師或相應中級以上職稱。
5、縣衛(wèi)生局副局長職位:
①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綜合協調和行政管理能力、熟悉醫(yī)療、公共衛(wèi)生管理工作;
②年齡45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醫(yī)療、衛(wèi)生相關專業(yè)畢業(yè),并具有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④黨政群機關:現任股級干部,且任職滿3年(2009年7月1日前任職)。事業(yè)單位:現任股級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正副職、副科級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中層正職以上干部,且任職滿3年(2009年7月1日前任職),具備醫(yī)療衛(wèi)生類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副科級以上干部需任職滿1年(2011年7月1日前任職)。
6、縣教育局副局長、縣盤灣中學校長職位:
①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綜合協調和行政管理能力、熟悉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②年齡45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教育教學相關專業(yè)畢業(yè),并具有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④黨政群機關:現任股級干部,且任職滿3年(2009年7月1日前任職)。事業(yè)單位:現任股級教科研機構正副職、副科級教科研機構中層正職以上干部,任職滿3年(2009年7月1日前任職),具備教育系列副高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副科級以上干部需任職滿1年(2011年7月1日前任職)。
7、縣委黨校副校長職位:
①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綜合協調和行政管理能力、熟悉培訓教育和教學管理工作;
②年齡45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教育教學相關專業(yè)畢業(yè),并具有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④黨政群機關:現任股級干部,且任職滿3年(2009年7月1日前任職)。事業(yè)單位:現任股級教科研機構正副職、副科級教科研機構中層正職以上干部,任職滿3年(2009年7月1日前任職),具備教育系列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副科級以上干部需任職滿1年(2011年7月1日前任職);
⑤中共正式黨員。
8、縣項目辦副主任(縣招商局副局長)職位:
①具有較高的政治理論和政策水平,較強的組織協調、開拓進取和對外交往能力,熟悉招商引資、產業(yè)政策以及項目推進相關工作;
②年齡40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現任股級干部,且任職滿3年(2009年7月1日前任職),副科級以上干部需任職滿1年(2011年7月1日前任職)。
9、縣環(huán)境監(jiān)察局局長職位:
①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綜合協調和行政管理能力,熟悉環(huán)境保護工作;
②年齡45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環(huán)境保護相關專業(yè)畢業(yè),并具有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④現任股級干部,且任職滿3年(2009年7月1日前任職);副科級以上干部需任職滿1年(2011年7月1日前任職)。
四、選拔程序
1、發(fā)布公告。
2、報名和資格審查。每個職位報名人數不足3人的,則取消該職位。
3、副科職崗位報名人員適崗評價和能力測試;正科職崗位報名人員會議推薦提名。
4、組織考察。
5、研究決定任職人選。
五、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2年7月27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中共射陽縣委組織部干部二科(西城商務大廈403-1室);
3、報名要求:每人限報1個職位。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交《射陽縣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和相關材料(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近期彩色藍底正面免冠證件照電子檔,像素為400*500)。
咨詢電話:82368003
監(jiān)督電話:82352352
傳真:82352195
中共射陽縣委員會
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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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陽縣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表.doc》來源于射陽黨建網,最近更新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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