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關于公開選調公務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充實我局機關工作力量,優(yōu)化民宗干部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含所轄市、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p>
(二)公平公正、公開競爭;
(三)考評結合、擇優(yōu)選調。
二、選調計劃
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選調副科職、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2名。
三、選調方式
考試遴選。
四、選調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本市范圍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副科職、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
(2)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敬業(yè)和奉獻精神;
(3)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
(4)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其中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需滿5年服務期限,選調生需滿3年服務期限;計算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9)符合法律、法規(guī)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期限:2020年9月11日—9月18 日。
2.報名方式:考生可任意選擇以下一種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方式:直接到泰州市民宗局辦公室(鳳凰東路48號四樓401室)現場報名,提交相關材料。報名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節(jié)假日除外)。在規(guī)定時間內,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委托書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證件材料。
(2)網絡報名方式:按要求將相關材料發(fā)送至郵箱:tzmzjbgs@163.com。
報名工作聯系人:王和生,聯系電話:80980580。
3.所需材料:
(1)《泰州市民宗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或報名現場領取,一式3份,正反打?。?,報名登記表請下載附件;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張;
(3)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網絡報名須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PDF掃描件。
4.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與擬選調計劃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規(guī)定程序核減選調計劃。
(二)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5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5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以撰寫綜合文稿為主,筆試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筆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和面試。筆試結束后,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初步人選。面試前,對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單位公務員登記表和近三年公務員年度考核表復印件。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成績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體檢。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相關人選,并按照干部考察相關程序,對擬選調對象基本信息、“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進行核實,了解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列入考察的人選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討論決定和公示。對考察、體檢合格人選,由局黨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對擬選調人選,在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在考察、體檢、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造成的計劃缺額,按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經局黨組研究確定后報市委組織部審核同意。
(五)辦理選調手續(xù)。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使用的擬選調對象,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政策咨詢電話及監(jiān)督電話
政策咨詢:80980583;紀檢監(jiān)督:86886245。
市紀委監(jiān)委第七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將全程參與監(jiān)督。
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2020年9月10日
信息來源:http://www.taizhou.gov.cn/art/2020/9/10/art_392_2806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