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科研體制機制改革,加強我所干部隊伍建設,根據院人事局批復的我所內設機構調整方案,現對作科所基建管理處(國家種質庫基建項目辦公室)處長(主任)崗位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聘。招聘工作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農業(yè)部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實施辦法》以及農科院干部管理和聘用等有關文件和規(guī)定,按照公開、公平、民主、擇優(yōu)的原則選拔聘用。有關要求具體如下:
一、政策依據與基本原則
(一)公開聘用原則。堅持優(yōu)化結構、嚴控職數,公開崗位、自主申報,綜合測評、擇優(yōu)聘任。
(二)群眾公認原則。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將組織進行民意測評,對擬提拔的處級干部要進行民主推薦。
(三)組織決定原則。所黨委根據招聘崗位的職責任務、定位和要求,結合申報人的綜合情況由黨委會研究決定聘任,對于需要提拔任職的處級領導干部要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行組織考察。
二、擬招聘崗位
(一)崗位名稱:作物科學研究所基建管理處(國家種質庫基建項目辦公室)處長(主任)(1人)。
(二)崗位職責:負責研究所基本建設項目和修繕項目管理。制定和完善基建工作相關制度;組織編制全所基本建設規(guī)劃、基建項目和修繕購置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和驗收;相關項目的招投標;牽頭協(xié)調國家種質庫建設工程項目等工作。
(三)崗位所需知識技能和條件:
1.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熟悉國家基建政策和相關項目審批流程。具有基建或工程設計相關專業(yè)背景,從事過基建管理相關的工作。
2.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和綜合管理能力。
3.具有副處級以上任職經歷或具有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三、報名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
面向社會,具有北京市戶口的相關人員。
(二)任職資格
1.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和單位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履行相應崗位職責的政策理論水平、業(yè)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3.堅持原則,事業(yè)心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艱苦樸素,勤儉節(jié)約。
4.符合聘用處級領導崗位的任職條件,需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資格。
5.45周歲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組織領導和實施步驟
在所黨委領導下,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處,負責處級干部選拔聘任調整工作的具體事項。
(一)公布崗位和條件
人事處在院人事局網站和所網站發(fā)布公開招聘工作通知,明確基本任職條件和崗位要求等。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根據公布的崗位,按照個人意愿均可進行自愿報名。
人事處受理個人報名,報名須提交《處級干部公開招聘報名表》、本人近三年的工作總結(內容包括:思想和學習情況、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廉政情況、主要不足以及自我評價、擬被聘任后的工作思路、目標和重點,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等,篇幅在1500字左右)。
2.資格審查。人事處對申報人選條件進行審查,查閱有關檔案,并將審查結果報領導小組審議。
3.確定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審查的,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選在有關網站進行公布,準備進入能力素質綜合測評答辯階段。
(四)能力素質測評
成立專家測評小組,對申報人進行能力素質測評。專家測評小組由所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組織召開能力素質測評會議。
(五)研究人選方案
根據素質測評、平時考核、工作需要,研究提出招聘崗位擬聘人選建議。
(六)履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
對擬聘處級崗位涉及提拔人選,履行民主推薦、組織考察、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實等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并就考察對象的黨風廉政情況書面征求紀檢監(jiān)察部門意見。
(七)組織決定
所黨委會議聽取對候選人考察的情況匯報,研究決定擬聘任人選。根據干部管理權限,需報院人事局審批的干部,按程序報批(備案)。
(八)聘任
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前公示制度和任職試用期制度。對決定聘任的干部進行公示、談話和宣布。
五、時間安排
2017年12月20日-30日 組織報名;
2018年1月2日-3日 資格審查;
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10日 綜合素質測評, 研究人選方案;
2018年1月11日-16日 組織考察,黨委會討論決定;
2018年1月17日-18日 履行任職手續(xù)。
六、紀律和監(jiān)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規(guī)定和紀律。
(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不準私自泄露動議、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干部等有關情況。
(三)參與公開招聘的人員要嚴格遵守相關工作紀律,嚴禁私下拉票、打招呼等非組織行為,對違反規(guī)定的將取消參加公開招聘的機會。
(四)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工作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五)為保證工作的客觀、公正,擴大群眾在干部公開招聘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jiān)督權,招聘期間,人事處設立意見箱和監(jiān)督電話,聽取意見和受理舉報。
七、其他問題
(一)招聘崗位實行聘任制,聘期為4年。
(二)嚴格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堅持寧缺勿濫原則。
(三)在研究所內網通知公告欄內及時進行處級干部選拔聘任的相關信息發(fā)布。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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