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公務員局《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粵人社發(fā)〔2018〕22號)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盧瓊等五位同志為汕頭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公務員(人民警察),現(xiàn)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7天(2018年 8 月16 日至8月22日)
受理單位:汕頭市強制隔離戒毒所
監(jiān)督電話:82522108
地址:汕頭市鮀浦石城路6號;郵編:515061
汕頭市強制隔離戒毒所
2018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