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順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
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富順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關于招聘城市管理特勤人員的公告
富順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招聘城市管理特勤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此次招聘人數30名。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犯罪記錄;
2.身體健康,無殘疾,無紋身,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為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退役軍人。
4.如系有財政支付補助經費的臨聘人員,需向招考單位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的;
5.其他不適合從事城市管理特勤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發(fā)布公告時間
2020年2月20日。
(二)報名時間
2020年2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報名地點
富順縣城市規(guī)劃建設管理執(zhí)法大隊辦公室,詳細地址:富順縣釜江大道東段540號附37號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大樓七樓,聯系電話:7203692 。
(四)報名時需本人持以下材料現場報名
1.《富順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特勤人員報名表》1份;
2.本人戶口本、身份證、退役軍人證原件、退役士兵入伍退伍登記表(加蓋檔案管理部門鮮章)及復印件各1份;
3.近期正面免冠1寸、2寸彩色照片各2張。
(五)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由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招聘領導組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報考者與崗位所要求的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六)領取面試通知書
另行電話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四、考試
按照“公開考試、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參加面試人數不少于招聘人數的三分之二方可進行面試,否則,將延長報名時間3天,待補齊參加面試人數達開考要求后統(tǒng)一組織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參加面試的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須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準時到指定的面試地點待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8分鐘,由富順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在富順縣人社局的指導下統(tǒng)一組織。主要考察崗位所要求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儀表及城市管理相關知識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若最后一個聘用名額面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體檢人員。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未達到60分者,不予招用。如未能招滿30名,差額人員由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另行組織招聘,不再補錄。
(三)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后,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政審、公示階段因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只遞補一次。
五、體檢
面試后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暫不進行體檢,待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后由富順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如體檢不合格,不予招用。
六、政審考察
面試合格后確定進入政審的人員,由本人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到社區(qū)開具無參加邪教組織證明,然后由用人單位核查,核查通過后的人員進入公示環(huán)節(jié)。
七、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后,統(tǒng)一在富順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準考證號、姓名、考試總成績及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5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被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用人單位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管理
通過面試、政審、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先試用2個月,試用期間由執(zhí)法大隊對該人員進行考核管理,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經體檢不合格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不予聘用。確定聘用人員由富順縣城市規(guī)劃建設管理執(zhí)法大隊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九、待遇
(一)基礎性待遇
1.每月基本工資目前為全市統(tǒng)一執(zhí)行的最低工資標準1650元,隨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
2.工齡工資每滿一年每月工資增加100元,連續(xù)增長上限為5年止;
3. 用人單位按政策規(guī)定為受聘人員繳納“五險”(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其中,單位部分由用人單位繳納,個人部分由受聘者個人承擔(聘用單位從月工資里代扣)
(二)差異性待遇
采取崗位補助和績效考核獎相結合的方式,對完成工作任務的發(fā)放崗位補助和績效考核獎原則上每月不低于1000元。
(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享受婚假、喪假、陪產假等假期待遇。
(四)受聘期間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十、未盡事宜,最終解釋權歸富順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
報名咨詢電話:0813-7203692
舉報監(jiān)督電話:0813-7200331
附件:富順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人員報名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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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0日
信息來源:http://www.fsxzf.gov.cn/_m_/-/articles/v/114884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