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4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福建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24年度省、市兩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以下簡稱“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分為兩類,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二是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計劃遴選450人。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下列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可以報考省級機關(參公單位):福建省設區(qū)市以下(含市本級)機關、中央及省級機關設在福建省設區(qū)市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2.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下列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可以報考所在設區(qū)市的市級機關(參公單位):福建省縣(市、區(qū))以下(含縣本級)機關、中央及省、市級機關設在縣(市、區(qū))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3.中央機關在廈門市直屬機構的下設單位(含派出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可報考廈門市市直機關(參公單位)。
(二)報考者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工作經(jīng)歷(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計算,下同)。除試用期內不定等次外,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或者不確定等次的。
除選調生專門職位外的其他報考者,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的最低服務年限要求,沒有規(guī)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8年1月以后出生);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選職位公布的條件為準。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應層次的職務職級,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7.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選調生可報考選調生專門職位:
(1)在最新一批上報省委組織部的優(yōu)秀選調生名單內的;
(2)參加工作以來曾獲得縣處級及以上表彰的;
(3)近五年年度考核獲得1次優(yōu)秀等次的;
(4)博士、碩士、本科選調生錄用為選調生后累計在縣鄉(xiāng)兩級機關工作分別滿5年、8年和10年以上的。
8.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含錄用職位約定)。
6.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明確要求或所在機關(含參公單位)約定(含錄用職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含選調生),必須按其要求或約定執(zhí)行。除此之外,其他服務年限按照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1)2014年度(含)之后考錄到23個原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2)2015年度(含)之后考錄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其中在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符合報名條件的中央機關設在設區(qū)市以下機關(含參公單位)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在所在系統(tǒng)的最低服務年限按國家和所在系統(tǒng)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報考者如同時受到兩個以上服務年限限制的,按時間長的服務年限執(zhí)行。
前述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認定參照我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或參與省委省政府重大戰(zhàn)略、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點任務的工作經(jīng)歷(包括省委組織部統(tǒng)一選派或經(jīng)省委組織部批準赴自貿(mào)區(qū)、福州新區(qū)、武夷新區(qū)、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掛職及省派駐村第一書記領隊等;省委、省政府組織選派參加疫情防控、搶險救災、應急處突等一線專項工作3個月以上〈多次參加的時間可累加〉的工作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基層工作經(jīng)歷、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身份、最低服務年限、本級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年限等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1月。
三、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本次遴選的報名網(wǎng)站為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ǎng)(以下簡稱“福建考錄網(wǎng)”),網(wǎng)址:http://gwykl.fujian.gov.cn。
(一)網(wǎng)絡報名
報考者應在2024年1月22日9:00至1月26日17:00登錄福建考錄網(wǎng)完成報名手續(xù)。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報考者應通過“閩政通APP”L4級身份認證后,方可提交報考申請。
除選調生專門職位外,每名報考者限報1個職位,多報無效。符合條件的選調生每人可報考1個專門職位,同時還可自主選報1個面向所有公務員(含參公人員)的非專門職位(所報的專門職位和非專門職位可不在同一層級)。
職位遴選計劃數(shù)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查人數(shù)的比例應達到1:3,達不到1:3比例的,如該職位僅遴選1人,取消該遴選職位,該職位報考者可在2024年1月30日重新選擇報考職位;如該職位遴選多人,將按相應比例減少遴選計劃數(shù)。
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的以報名時職務為準。
(二)查詢審核結果
報考者可在報名次日起2個工作日內,登錄福建考錄網(wǎng)查詢初審結果。對于遴選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報考的,可及時通過網(wǎng)絡報名系統(tǒng)的申訴通道提出申訴。申訴時間為2024年1月23日上午9:00至1月29日17:00,報考者于申訴后2個工作日之內登錄福建考錄網(wǎng)查詢報名申訴的審核結果。
(三)申訴審核
1月23日9:00至1月29日17:00,報考者與招錄單位溝通后,對“專業(yè)資格不符”等結論仍有異議的,可及時通過網(wǎng)絡報名系統(tǒng)的申訴通道對專業(yè)資格提出復審申請,由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認定。
(四)下載打印準考證
所有報考者均須于2024年3月13日(周三)9:00后上網(wǎ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報考者應在報名時提交合格照片方可打印本人的準考證。
同時報考非專門職位和專門職位的選調生將在網(wǎng)上生成兩份準考證,兩份準考證的考試座位一致,憑任一份準考證即可參加考試。
四、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3月17日09:00—12:00
3.筆試地點:本次考試在各設區(qū)市設置考場。報考需要加試其他專業(yè)科目職位的,只能選擇遴選單位所在設區(qū)市為考區(qū)參加考試。1月29日17:00后,報考者不得修改筆試地點。
報考者可在2024年4月12日后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通過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ǎng)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崗位排名。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各遴選單位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遴選計劃數(shù)的比例一般為3:1;若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上線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自行放棄面試的,應于面試前2個工作日內提出。由遴選單位在報考該職位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兩次后不再遞補。
同時報考專門職位和非專門職位的選調生,若均入圍面試,在資格復審開始前,須選擇確認所參加面試的職位,并向兩個遴選單位報告,資格復審開始之日起不再更改職位,逾期未選擇面試職位的,默認參加專門職位面試。
2.資格復審。面試前,報考者應登錄福建考錄網(wǎng)上傳材料供遴選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報名推薦表》及其他遴選職位所要求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兩次后不再遞補。
面試入圍人選須登錄福建考錄網(wǎng)下載打印《報名推薦表》,根據(jù)《<報名推薦表>填寫說明及要求》如實規(guī)范填寫,按干部管理權限提交任免機關(單位)審核蓋章,并按管理權限經(jīng)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各遴選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面試組織。面試工作在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間內組織實施。面試重點測試綜合素質、業(yè)務水平及其他能力,滿分為100分。
4.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的人選名單和具體時間及地點在福建考錄網(wǎng)等上公布,由各遴選單位負責電話通知面試人選。
(三)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1.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考試綜合成績(若有專業(yè)面試的,以職位表中注明的分值權重為準)。
2.參加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職位遴選計劃數(shù)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80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3.若2名以上報考者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報經(jīng)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加試1場面試,名次按加試面試成績排列。
五、考察、公示
(一)根據(jù)報考者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遴選計劃數(shù)的比例一般為2:1。遴選計劃數(shù)在2人以上的,可適當降低考察對象的比例。
(二)因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遴選資格,造成遴選職位沒有考察對象的,不再進行遞補。考察對象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遴選單位提出。
專門職位考察對象放棄遴選資格的,3年內均不得報考省、市兩級公開遴選專門職位和面向選調生的推優(yōu)遴選。
(三)擬遴選人員名單,在福建考錄網(wǎng)等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遴選人員須在新遴選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單位。體檢、試用等要求以職位表公布的為準。
六、咨詢服務和考務監(jiān)督
有關遴選政策、技術和考務方面的問題,請先在福建考錄網(wǎng)上查詢,還可在2024年1月22日至26日工作日上班時間通過以下方式咨詢或反映:
(一)報考非專門職位政策咨詢和考務監(jiān)督電話:福建省省直機關單位:0591-87813629;福州市:0591-86293925;廈門市:0592-2896655;漳州市:0596-2050281;泉州市:0595-28386620;莆田市:0594-2281683;三明市:0598-8223027;南平市:0599-8803085;龍巖市:0597-2313850;寧德市:0593-2870935;平潭綜合實驗區(qū):0591-23165699。
(二)報考專門職位政策咨詢電話:福建省省直機關單位:0591-85022803;福州市:0591-86211793;廈門市:0592-2893850;漳州市:0596-2032515;泉州市:0595-22289007;三明市:0598-8269027;莆田市:0594-2680979;南平市:0599-8860265;龍巖市:0597-2313850;寧德市:0593-2836136;平潭綜合實驗區(qū):0591-23165741。
(三)職位咨詢。關于遴選職位資格條件、專業(yè)資格審核、面試等方面問題,可撥打《遴選職位表》中各遴選單位的聯(lián)系電話。
(四)技術咨詢。網(wǎng)絡報名系統(tǒng)技術咨詢電話:15005916970。
七、注意事項
(一)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公告,熟悉報考有關要求,須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不如實填報、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遴選資格。
(三)省公務員局和各遴選單位均不指定本次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由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福建省公務員局
2024年1月19日
來源: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news/bulletinlx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