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公告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就2024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注冊對象
(一)公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的在崗教師;
(二)依法舉辦的民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在崗教師;
(三)在教師進修院校、教育教學研究機構、電化教育機構、青少年宮等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并聘任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系列職稱的在編在崗人員。
以上對象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距上次定期注冊合格已滿5年;首次任教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此前的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現(xiàn)已達到定期注冊合格條件。
注冊對象外的其他教師資格證持有人不參加定期注冊。
二、注冊條件
(一)首次注冊合格,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具有良好的師德表現(xiàn);
3.首次任教人員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其他在崗教師注冊前需在崗一年(含)以上且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二)定期注冊合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達到《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考核辦法(試行)》所要求的職業(yè)道德考核標準,有良好的師德表現(xiàn);
3.注冊有效期內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最近一次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注冊有效期內完成規(guī)定的教學工作量和培訓學時(或規(guī)定的等量學分),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每5年到企業(yè)實踐累計不少于6個月;
5.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緩注冊:
1.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規(guī)定的培訓學時或教學工作量;
2.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但經所在學?;蚪逃姓块T批準的進修、培訓、掛職、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的除外;
3.定期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按規(guī)定不參加年度考核的;
4.最近一次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5.受黨政紀處分未解除的。
暫緩注冊者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后,重新申請定期注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1.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
2.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xù)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
注冊有效期內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者,注冊有效期自動終止。
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按照注冊不合格處理。
三、時間安排
(一)申請人網上報名、確認點現(xiàn)場確認、初審、公示以及復核時間:9月11日-11月15日,各環(huán)節(jié)具體時間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進行安排,并通過官方網站、新聞媒體等予以公布;
(二)終審時間:11月21日-12月11日。
四、注冊流程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須由本人申請,所在學校集體辦理,按照人事隸屬關系報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注冊(省屬中等職業(yè)學校、中小學、幼兒園及相關教研機構向學校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注冊)。
(一)注冊
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未注冊過賬號的申請人,可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賬號信息直接關系到后續(xù)教師資格業(yè)務辦理,請務必仔細填寫。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咨詢服務”——“操作手冊”欄目下的“申請人賬號注冊登錄使用手冊”。
(二)報名
申請人須在規(guī)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完成報名。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操作手冊”欄目下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人使用手冊”。
1.選擇注冊機構
根據任教學校所在地區(qū),選擇相應注冊權限的注冊機構。
2.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內,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使用已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報名系統(tǒng),報名前請認真閱讀“網上申報協(xié)議”。
(三)材料確認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應按所選注冊機構的公告中的確認時間、地點、方式等進行材料確認。福建省各注冊機構聯(lián)系方式見“中國教師資格網”中“咨詢服務”欄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冊工作聯(lián)系方式”。
特別提示:申請人應及時通過“查詢報名信息”、查閱“注意事項”及“留言”等欄目,按要求修改或補充注冊材料。
注冊材料包括: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3.學?;蛑鞴懿块T聘用合同(聘用證書);
4.任教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xiàn)證明;
5.任教學校出具的5年各年度考核、教學工作量證明及最近一次聘期考核結果;
6.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培訓證明;
7.進修、培訓、掛職、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的注冊人員須提交經所在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相應證明材料。
初次聘用為中小學教師申請首次注冊的,應當提交(一)(二)(三)(四)項材料,同時提交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證明。
本規(guī)則實施前已在崗任教的中小學教師申請辦理首次注冊的,應當提交上述(一)(二)(三)(四)項材料,同時提交上一學年年度考核合格證明。
暫緩注冊重新申請的,應當補充提交暫緩情形消失或者改正情況的證明。
(四)領取完成注冊的教師資格證
各注冊機構完成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作出注冊結論。申請人根據注冊機構通知要求領取完成注冊審核的《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督處熧Y格定期注冊申請表》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領取的時間和地點,以注冊機構通知為準,請及時關注各注冊機構發(fā)布的領取通知或電話咨詢。
五、其他事項
(一)政策規(guī)定。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規(guī)則(試行)>的通知》(閩教師〔2017〕64號)執(zhí)行。
(二)注冊范圍。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定期注冊實施方案,合理安排本年度定期注冊范圍。
(三)經費保障。定期注冊工作不向教師和學校收取任何費用。
(四)工作咨詢。定期注冊工作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導航欄中的“咨詢服務”—“常見問題”對照處理,或撥打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電話010-56761296和當?shù)刈詸C構咨詢電話,福建省各注冊機構聯(lián)系方式見“中國教師資格網”中“咨詢服務”欄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冊工作聯(lián)系方式”的第13行右側“福建省注冊機構聯(lián)系方式”。
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2024年9月9日
來源: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81/a7258733649433.html?t=172595339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