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公告
根據(jù)《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就2024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注冊對象
(一)公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的在崗教師;
(二)依法舉辦的民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在崗教師;
(三)在教師進修院校、教育教學研究機構、電化教育機構、青少年宮等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并聘任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系列職稱的在編在崗人員。
以上對象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距上次定期注冊合格已滿5年;首次任教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此前的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現(xiàn)已達到定期注冊合格條件。
注冊對象外的其他教師資格證持有人不參加定期注冊。
二、注冊條件
(一)首次注冊合格,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具有良好的師德表現(xiàn);
3.首次任教人員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其他在崗教師注冊前需在崗一年(含)以上且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二)定期注冊合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達到《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考核辦法(試行)》所要求的職業(yè)道德考核標準,有良好的師德表現(xiàn);
3.注冊有效期內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最近一次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注冊有效期內完成規(guī)定的教學工作量和培訓學時(或規(guī)定的等量學分),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每5年到企業(yè)實踐累計不少于6個月;
5.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緩注冊:
1.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規(guī)定的培訓學時或教學工作量;
2.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但經(jīng)所在學?;蚪逃姓块T批準的進修、培訓、掛職、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的除外;
3.定期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按規(guī)定不參加年度考核的;
4.最近一次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5.受黨政紀處分未解除的。
暫緩注冊者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后,重新申請定期注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1.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
2.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xù)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
注冊有效期內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者,注冊有效期自動終止。
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按照注冊不合格處理。
三、時間安排
(一)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確認點現(xiàn)場確認、初審、公示以及復核時間:9月11日-11月15日,各環(huán)節(jié)具體時間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進行安排,并通過官方網(wǎng)站、新聞媒體等予以公布;
(二)終審時間:11月21日-12月11日。
四、注冊流程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須由本人申請,所在學校集體辦理,按照人事隸屬關系報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注冊(省屬中等職業(yè)學校、中小學、幼兒園及相關教研機構向學校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注冊)。
(一)注冊
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s://www.jszg.edu.cn)未注冊過賬號的申請人,可通過“網(wǎng)上辦事”欄目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賬號信息直接關系到后續(xù)教師資格業(yè)務辦理,請務必仔細填寫。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咨詢服務”——“操作手冊”欄目下的“申請人賬號注冊登錄使用手冊”。
(二)報名
申請人須在規(guī)定的網(wǎng)上報名時間內完成報名。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咨詢服務”——“操作手冊”欄目下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人使用手冊”。
1.選擇注冊機構
根據(jù)任教學校所在地區(qū),選擇相應注冊權限的注冊機構。
2.網(wǎng)上報名
網(wǎng)上報名時間內,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通過“網(wǎng)上辦事”欄目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使用已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報名系統(tǒng),報名前請認真閱讀“網(wǎng)上申報協(xié)議”。
(三)材料確認
申請人完成網(wǎng)上報名后,應按所選注冊機構的公告中的確認時間、地點、方式等進行材料確認。福建省各注冊機構聯(lián)系方式見“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中“咨詢服務”欄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冊工作聯(lián)系方式”。
特別提示:申請人應及時通過“查詢報名信息”、查閱“注意事項”及“留言”等欄目,按要求修改或補充注冊材料。
注冊材料包括: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3.學?;蛑鞴懿块T聘用合同(聘用證書);
4.任教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xiàn)證明;
5.任教學校出具的5年各年度考核、教學工作量證明及最近一次聘期考核結果;
6.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培訓證明;
7.進修、培訓、掛職、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的注冊人員須提交經(jīng)所在學?;蚪逃姓块T批準的相應證明材料。
初次聘用為中小學教師申請首次注冊的,應當提交(一)(二)(三)(四)項材料,同時提交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證明。
本規(guī)則實施前已在崗任教的中小學教師申請辦理首次注冊的,應當提交上述(一)(二)(三)(四)項材料,同時提交上一學年年度考核合格證明。
暫緩注冊重新申請的,應當補充提交暫緩情形消失或者改正情況的證明。
(四)領取完成注冊的教師資格證
各注冊機構完成審核工作后,將依據(jù)審核情況作出注冊結論。申請人根據(jù)注冊機構通知要求領取完成注冊審核的《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領取的時間和地點,以注冊機構通知為準,請及時關注各注冊機構發(fā)布的領取通知或電話咨詢。
五、其他事項
(一)政策規(guī)定。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規(guī)則(試行)>的通知》(閩教師〔2017〕64號)執(zhí)行。
(二)注冊范圍。根據(jù)相關文件精神,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定期注冊實施方案,合理安排本年度定期注冊范圍。
(三)經(jīng)費保障。定期注冊工作不向教師和學校收取任何費用。
(四)工作咨詢。定期注冊工作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導航欄中的“咨詢服務”—“常見問題”對照處理,或撥打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咨詢電話010-56761296和當?shù)刈詸C構咨詢電話,福建省各注冊機構聯(lián)系方式見“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中“咨詢服務”欄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冊工作聯(lián)系方式”的第13行右側“福建省注冊機構聯(lián)系方式”。
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2024年9月9日
來源: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81/a7258733649433.html?t=172595339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