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3年春季教師資格申報的通知》的要求,現(xiàn)將施甸縣教育局2013年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教師資格的范圍和條件
(一)認定范圍
根據教師資格種類和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權限,申請人可向戶籍所在地或任教學校(或工作單位)提出申請,應屆畢業(yè)生向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1、保山市教育局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2、施甸縣教育局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2、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非師范教育類的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學歷為不合格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非師范教育類的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學歷為不合格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茖W?;蚱渌髮W??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yè)學校、職業(yè)高中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教育教學能力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2)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母語非漢語的少數民族人員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地區(qū)的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暫可放寬到三級甲等。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二、教師資格認定網絡申報的具體事項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3年4月21日至5月10日
(二)網上報名操作流程
1、網絡申報入口
(1)參加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課程考試,并已取得合格證的申請人,請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為:http://www.jszg.edu.cn),進入“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點擊“注冊”進入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上申報系統(tǒng)后,根據要求填寫申請人相關信息,并于選擇的教育局所規(guī)定的網絡申報時間內提交信息。
(2)參加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并已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請登錄 “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為:http://www.jszg.edu.cn),進入“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點擊“注冊”進入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上申報系統(tǒng)后,根據要求填寫申請人相關信息,并于選擇的教育局所規(guī)定的網絡申報時間內提交信息。
2、網報注意事項
(1)核對所填報名信息。
(2)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
(3)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將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請正確填寫申請人電子郵箱,以便用于密碼找回。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及現(xiàn)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4)自行打印“報名號及現(xiàn)場確認信息”、“申請表”,并下載“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如實填寫并打印。
(5)網上報名所用電子照片須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格式為jpg格式(例如: zhaopian.jpg),要求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0KB,照片必須清晰、完整。
(6)報名結束后,請點擊“退出”按鈕來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7)必須在2013年4月21日至5月10日通過網絡提交申報的相關信息(包括上傳個人證件照),申報網站將于2013年5月10日24時關閉,網站關閉后將不能再提交申報信息;未經“中國教師資格網”提交個人信息的申報人員不能進行現(xiàn)場確認,也不能認定教師資格。
(三)現(xiàn)場確認事項
1、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3年5月6日至5月14日(正常上班時間)。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設在施甸縣教育局人事科。
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施甸的;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確認點設在施甸縣教育局人事科。
3、現(xiàn)場確認需攜帶的資料
(1)報名號及現(xiàn)場確認信息
(2)《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報名后在網絡上打印)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體檢合格證明(到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思想品德鑒定材料(自行在網絡上打印并加蓋公章)
(8)教育學、心理學成績證明(成績合格證兩年有效期)
(9)小一寸彩色照片1張(與網上報名所用照片底版一致)
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符合申報條件的考生,教育局組織對其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在現(xiàn)場確認結束后電話通知。
四、教師資格認定收費標準
根據根據《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云發(fā)改收費[2008]735號)的有關規(guī)定,非師范專業(yè)考生教師資格認定收費標準為: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費每人每次180元。
六、咨詢電話
施甸縣教育局人事科,電話0875-8126705,
聯(lián)系人:董慶國
特此公告
施甸縣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