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為保證推免接收工作順利進行,根據(jù)《南京師范大學2015年接收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辦法》,現(xiàn)公布能源學院201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一、接收專業(yè)
我院各專業(yè)(含全日制工程碩士)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推免生總額不超過我院當年度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招生總計劃的50%(按四舍五入計算),各專業(yè)推免生招收比例原則上不超過60%。
二、接收條件
1. 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yè)生,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2.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在其他條件相近的情況下優(yōu)先接收:
(1)“985工程”、“211工程”高?;颉皣一匕唷睂I(yè),以及我校優(yōu)質生源基地高校推薦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國內外公開出版刊物上發(fā)表過與申報專業(yè)相關的有一定水平的學術論文。
(3)在本科期間獲得省級及以上獎項,應為個人獎項或集體獎項的主要完成者。
三、激勵政策
1. 享受最高等級學業(yè)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
我校錄取的推免生,第一學年可直接享受碩士最高等級學業(yè)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2000元;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此外,還可按我校有關規(guī)定申請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專項獎學金(校長特別獎學金、朱敬文獎學金、華藏獎學金、同曦集團助學獎學金),以及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助學金等。
2. 享受專項經費資助
我校設立“科技新苗資助計劃”,錄取的推免生新生(研究生支教團與農村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除外),給予2000-5000元的專項經費資助,實施辦法詳見學校相應規(guī)定。
3. 優(yōu)先選擇導師
我校錄取的推免生,入校后享有選擇導師的優(yōu)先權。經考核遴選和推薦,對于發(fā)展?jié)摿玫耐泼馍蓛?yōu)先作為本專業(yè)或相近專業(yè)碩博連讀生進行貫通式培養(yǎng)。
4. 免復試費
凡參加我校復試的推免生免繳復試費。
四、時間安排及接收程序
1. 時間安排
(1)申請材料接收時間
推免生應于2014年9月28日前(以郵戳為準)將以下紙質材料快遞寄至:南京市板倉街78號能源與機械工程學院王守芳老師 收,郵編:210042(電話025-85481163)。紙質材料需裝訂成一冊(左側裝訂),包括:
①個人簡歷1份;
②本科成績單,須加蓋校教務處公章;
③國家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④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
⑤校級以上獲獎證書復印件;
⑥其他證明學術培養(yǎng)潛質的材料。
(2)復試時間
學院組織安排多次推免生復試,第一次集中復試時間為:2014年10月8日(周三)下午14:00,第二次集中復試時間為2014年10月10日(周五)上午8:30,另根據(jù)考生志愿填報情況學院將適時增加復試次數(shù),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各次復試地點:南京市板倉街78號南京師范大學紫金校區(qū)能源與機械工程學院會議室。復試結束當天,公布擬錄取名單。推免生必須在接到擬錄取通知的24小時內確認是否同意錄取。
2.接收程序
(1)志愿申請
推免生須登陸教育部“全國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簡稱“推免服務系統(tǒng)”)完善推免生信息,填報志愿,“推免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tm。
(2)復試
學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推免生發(fā)出同意復試的通知,推免生須在24小時內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中作出回復,不同意或未回復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復試時,推免生應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予以審核。
復試結束后,學院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內維護復試成績。
(3)擬錄取
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錄取名單。
學院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向推免生發(fā)出擬錄取通知。推免生須在24小時內在“推免服務系統(tǒng)”中作出回復,不同意或未回復者,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4)公示
推免生錄取名單將在本學院網站對外公示10個工作日。
五、復試辦法
1. 本年度推免生復試采取面試考核方式,復試以突出創(chuàng)新能力和培養(yǎng)潛質的內容考核為主。為拓寬選拔和培養(yǎng)創(chuàng)新人才的途徑,學院鼓勵跨學科跨專業(yè)推免生報考。
2.復試小組成員根據(jù)復試辦法和評分標準,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當場獨立地給每位考生打出成績,最終以復試小組成員給定成績的平均值作為考生的專業(yè)面試成績。復試成績以百分制記分,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
六、錄取
學院根據(jù)相應復試階段推免生招生計劃和推免生的復試成績提出各專業(yè)擬錄取推免生名單,擬錄取名單經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并上報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備案。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未經復試者不得錄取。
七、信息公開
1. 推免生接收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接收推免生的條件、程序、激勵政策、錄取結果、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將及時在學院網站公布。
2. 推免生接收各環(huán)節(jié)如有違規(guī)行為,請您來信來電舉報。舉報地址及聯(lián)系人:南京市板倉街78號能源與機械工程學院辦公室,衛(wèi)老師,郵編:210042。舉報電話:025-85481124。
八、其它
推免生具有下列情況者不予錄?。?/P>
(1)入學后體檢不合格;
(2)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yè)證書;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4)申請推免及接收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
如有其他推免問題,歡迎來電垂詢:咨詢電話:025-88481163,聯(lián)系人:王老師
南京師范大學能源與機械工程學院
2014年9月23日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